写代码一般原则
界面逻辑与业务逻辑分离。
使用继承与多态提高扩展性和复用性。
对于项目刚开始的时候,可以不进行抽象,但是如果需求改变的时候,需要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可能发生的同类变化,也就是说对于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而不是修改旧代码来完成。
单一职责原则
对于一个类来说,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职责过多会导致高度耦合。
开放封闭原则
对于扩展开放,对于修改封闭。
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软件实体里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替换后程序的行为不会变化。
因为子类的可替换性,所以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就可以不用修改实现同样的功能,实现了扩展性。
依赖倒转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高层模块我理解是业务逻辑代码,底层模块我理解是封装的功能性代码,也就是说业务逻辑和功能代码应该依赖于抽象,两者中间应该抽离出一层接口,降低耦合。
迪米特法则:
如果两个类不必直接通信,则就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需要调用的时候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强调的前提是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个类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这样对一个类的修改就可以造成最小的影响,提高复用性可维护性。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避免使用类继承。
继承关系会导致子类实现与其父类有非常紧密的依赖关系,一方面如果父类修改了,则会导致子类的行为也发生改变。另一方面如果继承下来的实现不适合解决当前问题,则子类还需要去重写方法或者替换为其他类,就给复用性带来了一定的限制。
一般只有is-a的情况下才需要去继承,如果是添加特性之类可以考虑使用composition或者aggregation。aggregation是一种比较松散的拥有关系,composition是一种比较严格的拥有关系,部分和整体生命周期一致。
优先使用composition/aggregation可以保持类的封装性,保持类的继承层次在较小规模内,降低耦合。
敏捷开发原则
不要为代码添加基于猜测的、实际不需要的功能。在需要的时候才通过重构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