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C++ 学习笔记 条款11 在operator=中处理“自我赋值”

“自我赋值”发生在对象被赋值给自己时:

class Widget { /* ... */ };
Widget w;
// ...
w = w;    // 赋值给自己

这看起来有点愚蠢,但它合法,所以不要认定客户绝不会那么做。此外赋值动作并不总是那么可被一眼辨识出来,例如:

a[i] = a[j];    // 潜在的自我赋值

如果i和j有相同的值,这便是个自我赋值。再看:

*px = *py;    // 潜在的自我赋值

如果px和py恰巧指向同一个东西,这也是自我赋值。这些并不明显的自我赋值,是“别名”(aliasing)带来的结果:所谓“别名”就是“有一个以上的方法指称(指涉)某对象”。一般而言如果某段代码操作pointers或references而它们被用来“指向多个相同类型的对象”,就需要考虑这些对象是否为同一个。实际上两个对象只要来自同一个继承体系,它们甚至不需声明为相同类型就可能造成“别名”,因为一个base class的reference或pointer可以指向一个derived class对象:

class Base { /* ... */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 ... */ };
void doSomething(const Base &rb, Derived *pd);    // rb和*pd有可能其实是同一对象

如果遵循条款13和条款14的忠告,你会运用对象来管理资源,而且你可以确定所谓“资源管理对象”在copy发生时有正确的举措。这种情况下你的赋值操作符或许是“自我赋值安全的”(self-assignment-safe),不需要额外操心。然而如果你尝试自行管理资源(如果你打算写一个用于资源管理的class就得这样做),可能会掉进“在停止使用资源之前意外释放了它”的陷阱。假设你建立一个class用来保存一个指针指向一块动态分配的位图(bitmap):

class Bitmap { /* ... */ };
class Widget 
{
    // ...
private:
    Bitmap *pb;    // 指针,指向一个从heap分配而得的对象
}

下面是operator=实现代码,表面上看起来合理,但自我复制出现时并不安全(它也不具备异常安全性,但我们稍后才讨论这个主题)。

Widget &Widget::operator=(const Widget &rhs)    // 一份不安全的operator=实现版本
{
    delete pb;    // 停止使用当前的bitmap
    pb = new Bitmap(*rhs.pb);    // 使用rhs's bitmap的副本(复件)
    return *this;    // 见条款10
}

这里的自我赋值问题是,operator=函数内的*this(赋值的目的端)和rhs有可能是同一个对象。果真如此delete就不只是销毁当前对象的bitmap,它也销毁rhs的bitmap。在函数末尾,Widget——它原本不该被自我赋值动作改变的——发现自己持有一个已被删除的对象。

欲阻止这种错误,传统做法是藉由operator=最前面的一个“证同测试(identity test)”达到“自我赋值”的检验目的:

Widget &Widget::operator=(const Widget &rhs)
{
    if (this == &rhs)    // 证同测试(identity test),如果是自我赋值,就什么也不做
    {
        return *this;
    }
    
    delete pb;
    pb = new Bitmap(*rhs.pb);
    return *this;
}

这样做行得通。稍早作者曾经提过,前一版operator=不仅不具备“自我赋值安全性”,也不具备“异常安全性”,这个新版本仍不具备“异常安全性”。更明确地说,如果new Bitmap导致异常(不论是因为分配时内存不足还是因为Bitmap的copy构造函数抛出异常),Widget最终会持有一块被删除的Bitmap。这样的指针有害,你无法安全地删除它们,甚至无法安全地读取它们。唯一能对它做的安全事情是付出精力调试找出错误的起源。

令人高兴的是,让operator=具备“异常安全性”往往自动获得“自我赋值安全”的回报。因此越来越多人对“自我赋值”的处理态度是不去管它,把焦点放在实现“异常安全性”(exception safety)上。条款29深度探讨了异常安全性,本条款只要你注意“许多时候一段精心安排的语句就可以实现异常安全(以及自我赋值安全)的代码”,这就够了。例如以下代码,我们只需注意在复制pb所指东西前别删除pb:

Widget &Widget::operator=(const Widget &rhs)
{
    Bitmap *pOrig = pb;    // 记住原先的pb
    pb = new Bitmap(*rhs.pb);    // 令pb指向*pb的一个复件(副本)
    delete pOrig;    // 删除原先的pb
    return *this;
}

现在,如果“new Bitmap”抛出异常,pb(及其栖身的那个Widget)保持原状。即使没有证同测试(identity test),这段代码还是能处理自我赋值,因为我们对原bitmap做了一份复件、删除原bitmap、然后指向新制造的那个复件。它或许不是处理“自我赋值”的最高效办法,但它行得通。

如果你很关心效率,可以把“证同测试”再次放回函数起始处。然而这样做之前先问问自己,你估计“自我赋值”的发生频率有多高?因为这项测试也需要成本。它会使代码变大一些(包括原始码和目标码)并导入一个新的控制流(control flow)分支,而两者都会降低执行速度。Prefetching、caching和pipelining等指令的效率都会因此降低。

在operator=函数内手工排列语句(确保代码不但“异常安全”而且“自我赋值安全”)的一个替代方案是,使用所谓的copy and swap技术。这个技术和“异常安全性”有密切关系,所以由条款29详细说明。然而由于它是一个常见而够好的operator=撰写办法,所以值得看看其实现手法像什么样子:

class Widget
{
    // ...
    void swap(Widget &rhs);    // 交换*this和rhs的数据;详见条款29
    // ...
};

Widget &Widget::operator=(const Widget &rhs)
{
    Widget temp(rhs);    // 为rhs数据制作一份副本
    swap(temp);    // 将*this数据和上述复件的数据交换
    return *this;
}

这个主题的另一个变奏曲利用以下事实:
1.某class的copy assignment操作符被声明为“以by value方式接受实参”;

2.以by value方式传递东西会造成一份副本(见条款20)。

Widget &Widget::operator=(Widget rhs)    // rhs是被传对象的一份副本,这里是pass by value
{
    swap(rhs);    // 将*this的数据和副本的数据互换
    return *this;
}

作者比较担心这个做法,它为了伶俐巧妙的fix而牺牲了清晰性。然而将“copying动作”从函数本体内移至“函数参数构造阶段”却可令编译器有时生成更高效的代码。

请记住:
1.确保当前对象自我复制时operator=有良好行为。其中技术包括比较“来源对象”和“目标对象”的地址、精心周到的语句顺序、copy-and-swap。

2.确定任何函数如果操作一个以上的对象,而其中多个对象是同一个对象时,其行为仍然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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