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篇是设计模式开篇之作,设计模式的设计原则为六条:
1.
- 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2.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职责。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3.接口隔离原则
保证接口功能单一,不能包含过多的复杂的功能,和单一职责原则相似。不能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4.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5.依赖倒置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6.迪米特法则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度,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