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笔记2: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目的:隔离变化,模块分开

2. 开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思路:需要更改,应该是去扩展,而不是满世界的去找地方改(类比上一节课,每增加一个形状只需要重新继承Shape,重载抽象方法;而不用像分解的方法一样,改动到原先MainForm类的内部逻辑)

3.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思路:一个类不应该有过多的功能(职责);如果一个类有多于一个的动机被改变,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4. 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思路:当写子类时发现父类的方法无法适用于子类使用时 ,也许该子类并不应该继承于此父类

5.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思路: 不要把不必要的方法暴露出去,如果只是子类使用的话设置为protect,如果只是本类使用则设置为private

6.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产业强盛的标志: 接口标志化


从封装变化角度对模式分类


重构关键技法:

  • 静态 --> 动态
  • 早绑定 --> 晚绑定
  • 继承 --> 组合
  • 紧耦合 --> 松耦合
  • 编译时依赖 --> 运行时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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