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面向对象编程-类对象
类对象
当创建类时
class 类名:
实际上,当解释器class语句时,就会创建一个类对象(python中一切皆对象)
测试代码:
class Student:
pass # 空语句
print(type(Student))
print(id(Student))
stu = Student
s1 =stu()
print(s1)
运行结果:
<class 'type'>
1596129631944
<__main__.Student object at 0x00000173A2A73518>
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生成了一个变量名就是类名“Student”的对象。我们通过赋值给新变量stu,也能实现相关的调用。说明,确实创建了“类对象”。
类属性
类属性是从属于“类对象”的属性,也称为“类变量”。由于类属性从属于类对象,可以被所有实例对象共享。
类属性的定义方式:
class 类名:
类变量名= 初始值
在类中或者类的外面,我们可以通过:“类名.类变量名”来读写。
类方法
类方法是从属于“类对象”的方法。类方法通过装饰器@classmethod来定义,格式如下:
@classmethod
def 类方法名(cls [,形参列表]) :
函数体
要点如下:
1.@classmethod必须位于方法上面一行
2.第一个cls必须有;cls指的就是“类对象”本身;
3.调用类方法格式:“类名.类方法名(参数列表)”。 参数列表中,不需要也不能给cls传值。
4.类方法中访问实例属性和实例方法会导致错误
5.子类继承父类方法时,传入cls是子类对象,而非父类对象
静态方法
1.Python中允许定义与“类对象”无关的方法,称为“静态方法”。
2.静态方法”和在模块中定义普通函数没有区别,只不过“静态方法”放到了“类的名字空间里面”,需要通过“类调用”。
静态方法通过装饰器@staticmethod来定义,格式如下:
@staticmethod
def 静态方法名([形参列表]) :
函数体
要点如下:
1.@staticmethod必须位于方法上面一行
2.调用静态方法格式:“类名.静态方法名(参数列表)”。
3.静态方法中访问实例属性和实例方法会导致错误
静态方法使用测试
class Student:
company = "SXT" # 类属性
@staticmethod
def add(a, b): # 静态方法
print("{0}+{1}={2}".format(a,b,(a+b)))
return a+b
Student.add(20,30)
实例属性
实例属性是从属于实例对象的属性,也称为“实例变量”。他的使用有如下几个要点:
1.实例属性一般在__init__()方法中通过如下代码定义:
self.实例属性名 = 初始值
1.在本类的其他实例方法中,也是通过self进行访问:self.实例属性名
2.创建实例对象后,通过实例对象访问:
obj01 = 类名() #创建对象,调用__init__()初始化属性
obj01.实例属性名 = 值 #可以给已有属性赋值,也可以新加属性
实例方法
1.实例方法是从属于实例对象的方法。实例方法的定义格式如下:
def 方法名(self [, 形参列表]):
函数体
2.方法的调用格式如下:
对象.方法名([实参列表])
要点:
1.定义实例方法时,第一个参数必须为self。和前面一样,self指当前的实例对象。
2.调用实例方法时,不需要也不能给self传参。self由解释器自动传参。
3.实例对象的方法调用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