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系统命名是土壤分类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准确、科学地描述土壤的分类单元,便于学术交流和国际土壤资料的交换。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土壤特点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形成了各自的土壤分类系统及命名规则。
在中国,土壤分类系统采用了连续命名与分段命名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规则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连续命名:指的是按照土壤形成过程和土壤特性的连续性,从基层土壤(诊断层)到地表层,依次命名,体现出土壤层次性和成土过程的连续性。
2. 分段命名:这是指在土壤分类系统中,根据土壤的不同特性或层次,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单元,如土纲、亚纲、土类、亚类等,每个单元都有其特定的命名规则。
3. 使用专业术语:土壤分类的命名通常采用专业术语,这些术语是根据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定义的,如诊断特性和诊断层。
4. 字根拼缀法:在一些土壤分类系统中,如美国的土壤分类系统,高级分类单元(如土纲、亚纲、土类)的名称采用拉丁文及希腊文等字根拼缀法构造,这样的命名方法有助于国际交流。
5. 检索系统:一些土壤分类系统配有检索表或检索系统,帮助土壤学家在复杂的分类系统中找到正确的土壤类型。
6. 分类单元的定义:每个土壤分类单元都有明确的定义,依据一定的土壤性质(如形态的、物理的、化学的)进行界定。
7. 层级性:土壤分类系统的命名规则具有明确的层级性,从最基础的分类单元到更复杂的分类单元,每个单元在其上一级分类体系中都有特定的位置和意义。
举例来说,中国的土类命名可能会考虑到土壤的母质、气候条件、植被覆盖等,而亚类的命名则可能更细致地考虑到土壤的质地、结构、酸碱度等因素。
土壤分类的命名规则不是静态的,随着土壤科学的进步和对土壤认识深度的增加,这些规则也会不断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