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模式描述了软件设计过程中某一类觉问题的一般性的解决方案。
- 面向对象设计模式描述了面向对象设计过程中,特定场景下、类与相互通信的对象之间常见的组织关系。
- 历史性著作《设计模式:可利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一书中描述了23种经典面向对象设计模式,创立了模式在软件设计中的地位。该书四位作者被人们并称为Gang of Four(GoF),“四人组”,该书描述的23种经典设计模式又被人们称为GoF23种设计模式。
- 由于《设计模式:可利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一书确定了设计模式的地位,人们通常所说的设计模式隐含地表示“面向对象设计模式”。但这并不意味“设计模式”就等于“面向对象设计模式”。除了“面向对象设计模式”外,还有其他设计模式。除了GoF23种设计模式外,还有更多的面向对象设计模式。
- GoF23种设计模式是学习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的起点,而非终点。
- 从目的上来划分:
----创建型模式:负责对象创建。
----结构型模式:处理类与对象间的组合。
----行为型模式:类与对象交互中的职责分配。
- 从范围上划分:
----类模式:处理类与子类的静态关系。
----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动态关系。
-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开放封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