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托非人勿怪人,忠人之事需灵变

所托非人勿怪人,忠人之事需灵变

文章作者:cat442

前一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
微软中国于3月12日证实:北京盛安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正版操作系统半价的价格销售的3套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操作系统为非法授权软件。涉嫌销售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的竟是微软的“金牌经销商”。这不禁使我想到一句话:“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免感叹,这个“金牌经销商”太不忠人之事了。

什么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呢,大体是说,你接受了他人的托付,就要尽力去为托付人做事。做成了好说,要是做不成,那又分为二:不尽力而做不成那就是所托非人,自然是未忠人之事了;要是尽了力却搞砸了,勉强也算忠人之事了(谁让咱国人宽容了呢)。想到这,我联想起了三个人,前两个是典型的“非人”,而第三个则是个忠的不太灵变的典范。 〔 来源:汇编语言学习支持网   www.asmedu.net

第一位,是荆轲,易水河边的豪情并没有带给他好运,他的“刺客处子秀”以他的死而终结。试想为支持荆轲刺杀行动,燕太子丹不惜一百金为荆轲打造匕首,樊于期更是舍弃了头颅。可是最终荆轲这位大英雄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还是带上了个黄口小儿秦武阳作为搭档,终自食其果因秦武阳见亲王而失色引起赢政的疑心而致使行动失败。似乎一切皆是天意,老天爷等着赢政统一六国他怎能被刺死呢?其实我看不然,荆轲既然拿了樊于期的人头,用地图卷上了燕太子丹给的匕首,去见秦王此事就已无法挽回,在这一纸合同上不仅有他荆轲的命,还有燕太子丹,秦武阳以及所有燕国国民的身家性命,他既然接受了托付就该知道厉害。此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而荆轲有两点让人质疑他对此事的“忠”和怀疑他的能力:第一、他带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去执行任务,第二、他贻误战机没有第一时间执行刺杀行动。看来荆轲不是一名合格的刺客。怪只能怪燕太子和樊于期所托非人,不过能怪荆轲什么呢?怪人家能忽悠吗?依我看只能怪燕太子和樊于期不识人。

第二位 ——袁世凯。戊戌变法的狂热粉丝们,居然在危急关头去拉袁世凯入伙。真是天大的笑话。袁世凯何许人也,说他老谋深算一点不夸张。一个没有实权的小皇帝和一堆笔杆子投来的橄榄枝怎能让他心动?更别说入伙了。结果怎样?这帮粉丝被“袁大头”给买了,落了个流亡海外的流亡海外,甚至直接去了阎王殿。说什么呢,怪只怪这些笔杆子们不识人了,投错了主子更找错了合伙人。把身家性命理想报复全搭进去了,可怜至极。

第三位是诸葛亮,我眼里最滑稽的非他莫属了。这个三国演义里被刻画的神乎其神的智多星,并没有按照刘皇叔的临终托付办事,没有取无才无德的阿斗而代之。能够看出诸葛亮对刘备的忠心,以及仁德不忍做出叛逆之事。但是正是他对无能的刘禅的辅佐,给了刘禅帝位,才成就了刘禅后来“乐不思蜀”的万世骂名。一个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人,他一定能看出刘禅是烂泥糊不上墙,为何还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尽这等愚忠呢?我觉得滑稽,更想不明白,这样的效忠是好是坏。

我觉得燕太子,荆轲,还有谭嗣同康有为等人的结局是能力所限加盲目所致,然诸葛亮的能力绝对不小,他的脑袋也不可能发热好多年吧?他怎么就如此执迷?

可能是我能力低微自认为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因而不会去做自己不确定掌控得了的事,所以无法理解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仅仅拿来玩味一下图一乐罢了。

最终,我的认识是:要做到所托是人,首先要识人 ;识人先要识己。不假不识之人。受人之托,力求成人之事。如若不成,不损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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