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不是数学问题而是语文问题。有些概念的定义里面必须要指涉一个大空间,这是这个定义本身的属性。虽然有时候这个指涉会被省略,但是省略并不代表可以抛开不管。最简单的例子如同dense,我们不会说一个集合dense,只会说一个集合在另一个大的集合里面dense。
然后我们继续理一下概念。紧接着的就是nowhere dense,这里用词上就和dense有关,那自然也是跟背景空间有关的。
下一个概念就是meagre set,或者是叫 set of 1st category,因为是用上面的概念定义的,所以也跟背景空间有关。
那么自然就有not meagre set,或者叫comeagre set或者set of 2nd category,指的是上面的集合的补集,所以也与背景空间有关。
最后就是Baire set,定义是相对于自己not meagre。因为在定义里把指涉确定了,所以就与指涉无关了。这里就是术语可能会含混的地方,我记得有些教材会把这种集合叫做set of 2nd category,然后反面是1st cat。这有点术语滥用的问题,但看上下文通常是能看出来的。
至于如果你问为什么指涉不同判断的结论会不同,这只能说不需要啊,定义里面并没有保证这一点。或者说这些概念是来自于dense,本质上dense是强烈依赖与背景空间的,所以后续概念也一样。
再举个直观点的例子,任意一个扭结都是天经地义同胚于S1的,但是需要研究扭结能不能解开的问题。这就要引入同痕的概念。任何扭结在R4里面是能解开的,但是在R3里面却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