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七节 预制、安装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 说明】
1.预制钢筋混凝土上部构造中,矩形板、空心板、连续板、少筋微弯板、预应力桁架梁、顶推预应力连续梁、桁架拱、刚架拱均已包括底模板,其余的系按配合底座(或台座)施工考虑。
2.顶进立交箱涵、圆管涵的顶进靠背由于形式很多,宜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质情况设计,定额中未单独编列子目,需要时可根据施工图纸采用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3.顶进立交箱涵、圆管涵定额是根据全部顶进的施工方法编制的。顶进设备未包括在顶进定额中,应按顶进设备定额另行计算。“铁路线加固”定额除了铁路线路的加固外,还包括临时信号灯、行车期间的线路维修和行车指挥等全部工作。
4.预制立交箱涵、箱梁的内模、翼板的门式支架等工、料已包括在定额中。
5.顶推预应力连续梁是按多点顶推的施工工艺编制的,顶推使用的滑道单独编列子目,其他滑块、拉杆、拉锚器及顶推用的机具、预制箱梁的工作平台均摊入顶推定额中。顶推用的导梁及工作平台底模顶升千斤顶以下的工程,本章定额中未计入,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6.构件安装指从架设孔起吊起至安装就位,整体化完成的全部施工工序。本节定额中除安装矩形板、空心板及连续板等项目的现浇混凝土可套用桥面铺装定额计算外,其他安装上部构造定额中均单独编列有现浇混凝土子目。
7.本节定额中凡采用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和缆索吊装设备安装的项目,均未包括吊装设备的费用,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8.制作、张拉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是按不同的锚头形式分别编制的;当每吨钢筋的根数或每吨钢绞线的束数有变化时,可根据定额进行抽换。
9.预应力钢筋、钢丝束及钢绞线定额中均已计入预应力管道及压浆的消耗量,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定额中不含铁皮管及波纹管的定位钢筋,需要时应另行计算。定额中的束长为一次张拉的长度。
10.对于钢绞线不同型号的锚具,使用定额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11.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定额是根据不同的安装方法划分子目的,如“单导梁”指安装用的拐脚门架、蝴蝶架、导梁等全套设备。设备质量不包括列入材料部分的铁件、钢丝绳、鱼尾板、道钉及列入“小型机具使用费”内的滑车等。
12.预制场用龙门架、悬浇箱梁用的墩顶拐脚门架,可套用高度9m以内的跨墩门架定额,但质量应根据实际计算。
13.安装金属支座的工程量系指半成品钢板的质量(包括座板、齿板、垫板、辊轴等)。至于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数量综合在定额内。
14.安装支座定额中的钢板是按一般规定计算的;当设计数量与定额有出入时,可按设计数量调整。
15.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构件的工程量为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的体积),但预应力构件的工程量为构件预制体积与构件端头封锚混凝土的数量之和。预制空心板的空心堵头混凝土已综合在预制定额内,计算工程量时不应再计列这部分混凝土的数量。
(2)使用定额时,构件的预制数量应为安装定额中括号内所列的构件备制数量。
(3)安装的工程量为安装构件的体积。
(4)构件安装时的现浇混凝土的工程量为现浇混凝土和砂浆的数量之和。但如在安装定额中已计列砂浆消耗的项目,则在工程量中不应再计列砂浆的数量。
(5)预制、悬拼预应力箱梁临时支座的工程量为临时支座中混凝土及硫黄砂浆的体积之和。
(6)移动模架的质量包括托架(牛腿)、主梁、鼻梁、横梁、吊架、工作平台及爬梯的质量,不包括液压构件和内外模板(含模板支撑系统)的质量。
(7)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精轧螺纹粗钢筋的工程量为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
(8)先张钢绞线质量为设计图纸质量,定额中已包括钢绞线损耗及预制场构件间的工作长度及张拉工作长度。
(9)缆索吊装的索跨指两塔架间的距离。
【第 四 章 第八节 构件运输 说明 】1.本节的各种运输距离以10m、50m、1km为计算单位。不足第一个10m、50m、1km者,均按10m、50m、1km计;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2.运输便道、轨道的铺设,栈桥码头、龙门架、缆索的架设等,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应按有关章节定额另行计算。3.本节定额未单列构件出坑堆放的定额,如需出坑堆放,可按相应构件运输第一个运距单位定额计列。
4.凡以手摇卷扬机和电动卷扬机配合运输的构件重载升坡时,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不增加人工及机械,每增加定额单位运距按以下规定乘以换算系数。
(1)手推车运输每增运10m定额的人工,按下表乘以换算系数:
(2)垫滚子绞运每增运10m定额的人工和小型机具使用费,按下表乘以换算系数:
(3)轻轨平车运输配电动卷扬机每增运50m定额的人工及电动卷扬机台班,按下表乘以换算系数:
【第 四 章 第九节 拱盔、支架 工程 说明 】1.桥梁拱盔、木支架及简单支架均按有效宽度8.5m计,钢支架按有效宽度12.0m计;当实际宽度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