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是一个地道的网络词汇,相信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字典可以查出这个词的准确定义。
其实,在这个词诞生的最初,“恶搞”的恶,是“恶作剧”的“恶”,恶作剧的意思是“令人难堪的戏弄”。可见,这个“恶”只是让人难看的意思。另外,恶作剧这个词,是有一定褒义的。
比如,我们经常会看到国外的一些短片,甚至在我们自己身边也会有的一些事情:在一个朋友睡觉的时候,我们把他的脸画出各种图片……。这些就是恶作剧,也可以叫做“恶搞”。但是这些事情,往往可以成为我们快乐生活的会议。
可见,在“恶搞”之初,只是一个“恶作剧”的意思,有一些愚人节游戏的味道。
但是,随着事情的逐步发展,这个有善意的“恶”就转变成了“恶毒”的“恶”,打着“恶搞”的旗号,干一些挑战大众道德底线,甚至法律的事情。
这些已经不再算“恶搞”了,纯粹是一种“无耻”的行为。而这些“无耻”玷污了“恶搞”的清白。在追究这些所谓的“恶搞”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区分一下呢?
PS:我认为那些超级模仿秀,夸张的真人秀表演,那些以逗趣为中心的PS,都应该可以算是“恶搞”。而那些动不动就以侮辱、诽谤、诋毁他人或者以一些挑战大众道德的行为,就是一种无耻,而不能是什么“恶搞”,只不过是批着“恶搞”的外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