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归改变对象值java_Java面向对象 方法、方法的重载、值传递机制、递归

1.方法

方法:描述类应该具的功能。

比如:

Math类:sqrt()\random() ...

Scanner类:nextXxx() ...

Arrays类:sort() \ binarySearch() \ toString() \ equals() \ ...

1.举例:

public void eat(){}

public void sleep(int hour){}

public String getName(){}

public String getNation(String nation){}

2. 方法的声明: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方法体

}

注意:static、final、abstract 来修饰的方法。

3.说明:

3.1 关于权限修饰符:默认方法的权限修饰符先都使用public

Java规定的4种权限修饰符:private、public、缺省、protected -->封装性再细说

3.2 返回值类型: 返回值 vs 没返回值

3.2.1 如果方法返回值,则必须在方法声明时,指定返回值的类型。同时,方法中,需要使用

return关键字来返回指定类型的变量或常量:“return 数据”。

如果方法没返回值,则方法声明时,使用void来表示。通常,没返回值的方法中,就不需要

使用return.但是,如果使用的话,只能“return;”表示结束此方法的意思。

3.2.2 我们定义方法该不该返回值?

① 题目要求

② 凭经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3 方法名:属于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规则和规范,“见名知意”

3.4 形参列表: 方法可以声明0个,1个,或多个形参。

3.4.1 格式:数据类型1 形参1,数据类型2 形参2,...

3.4.2 我们定义方法时,该不该定义形参?

① 题目要求

② 凭经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5 方法体:方法功能的体现。

4. 方法的使用中,可以调用当前类的属性或方法

特殊的:方法A中又调用了方法A:递归方法。

方法中,不可以定义方法。

2.方法的重载

1.定义:在同一个类中,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

总结:"两同一不同":同一个类、相同方法名

参数列表不同:参数个数不同,参数类型不同

2.构成重载的举例:

举例一:Arrays类中重载的sort() / binarySearch();PrintStream中的println()

举例二:如下的4个方法构成了重载

public void getSum(int i,int j){

System.out.println("1");

}

public void getSum(double d1,double d2){

System.out.println("2");

}

public void getSum(String s ,int i){

System.out.println("3");

}

public void getSum(int i,String s){

System.out.println("4");

}

不构成重载的举例:如下的3个方法不能与上述4个方法构成重载

public int getSum(int i,int j){

return 0;

}

public void getSum(int m,int n){

}

private void getSum(int i,int j){

}

3.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方法的重载?

严格按照定义判断:两同一不同。

跟方法的权限修饰符、返回值类型、形参变量名、方法体都没关系!

4.如何确定类中某一个方法的调用:

方法名 ---> 参数列表

3.Java的值传递机制

1.针对于方法内变量的赋值举例:

System.out.println("***********基本数据类型:****************");

int m = 10;

int n = m;

System.out.println("m = " + m + ", n = " + n);

n = 20;

System.out.println("m = " + m + ", n = " + n);

System.out.println("***********引用数据类型:****************");

Order o1 = new Order();

o1.orderId = 1001;

Order o2 = o1;//赋值以后,o1和o2的地址值相同,都指向了堆空间中同一个对象实体。

System.out.println("o1.orderId = " + o1.orderId + ",o2.orderId = " +o2.orderId);

o2.orderId = 1002;

System.out.println("o1.orderId = " + o1.orderId + ",o2.orderId = " +o2.orderId);

规则:

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

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

2.针对于方法的参数概念

形参:方法定义时,声明的小括号内的参数

实参:方法调用时,实际传递给形参的数据

3.java中参数传递机制:值传递

规则:

如果参数是基本数据类型,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真实存储的数据值。

如果参数是引用数据类型,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存储数据的地址值。

推广:

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

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

4.典型例题与内存解析:

【例题1】

595b9f6d2295

例题1

【例题2】

595b9f6d2295

例题2

4.递归

1.定义:递归方法:一个方法体内调用它自身。

2.如何理解递归方法?

方法递归包含了一种隐式的循环,它会重复执行某段代码,但这种重复执行无须循环控制。

递归一定要向已知方向递归,否则这种递归就变成了无穷递归,类似于死循环。

3.举例:

例1:计算1-n之间所自然数的和

public int getSum(int n) {// 3

if (n == 1) {

return 1;

} else {

return n + getSum(n - 1);

}

}

例2:计算1-n之间所自然数的乘积:n!

public int getSum1(int n) {

if (n == 1) {

return 1;

} else {

return n * getSum1(n - 1);

}

}

例3:已知一个数列:f(0) = 1,f(1) = 4,f(n+2)=2*f(n+1) + f(n),其中n是大于0的整数,求f(10)的值。

public int f(int n){

if(n == 0){

return 1;

}else if(n == 1){

return 4;

}else{

// return f(n + 2) - 2 * f(n + 1);

return 2*f(n - 1) + f(n - 2);

}

}

例4:斐波那契数列

例5:汉诺塔问题

例6:快排

转:快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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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类 •定义类的语法格式: •[修饰符] class 类名 {….类体…..} •类体可以由多个属性、方法、构造器组成。 •注意:类的修饰符可以是public、final 或省略这两个。类名只要是合法的标识符. •一个类里可以包含三种最常见的成员:构造器、属性、方法。 定义属性的格式语法 •[修饰符] 属性类型 属性名 [= 默认]; 定义方法的格式语法 •[修饰符] 方法返回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方法体….} – 方法中的修饰符可以是public ,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abstract,其中访问控制符只能出现一 个,abstract ,final 只能出现其一. –返回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如果无返回,要用void 来声明 –形参列表,可以由零到多组组成,参数之间用逗号(“,”)隔开. –static 是一个特殊的关键字,译为”静态”,所有有static 修饰的叫类属性,类方法,类成员. 定义构造器的语法格式 •[修饰符] 构造器名(形参列表) {……} –修饰符可以是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构造器必须和类名相同,形参和方法的形参一样. 对象的产生和使用 •创建对象的根本途径就是构造器,所以创建对象通过关键字new 加上对应的构造器即可. •如果访问权限允许,类里定义的属性和方法可以通过类或实例来调用, •有static 修饰的访求和属性,既可通过类来调用,也可以通过实例来调用. 对象.引用和指针 •Person p = new Person();,这行代码创建了一个Person 实例,也被称为对象,这个对象被赋给了p变量. •也就是说引用型变量里存放的仅仅是一个引用,它指向实际的对象. 对象的this 引用 •this 关键字总是指向调用该方法对象.   –1.构造器中引用该构造器执行初始化的对象   –2.在方法中引用调用该方法对象 •在方法里的this 指谁调用就指谁 •注: this 不能用在有static 修饰的方法中. 方法的详解 •方法的所属性   –一旦将一个方法定义在一个类里,如果用static 修饰了,这个方法属于这个类,否则属于这个类的对象.   –方法不能独立执行,必须要有调用者.(如:类.方法对象.方法)   –方法不能独立定义,只能定义在类里.   –方法要么属于一个类,要么属于一个对象 方法的参数传递机制 传递方式只有一种:值传递. 形参长度可变的方法 •如果在定义方法时,在最后一个参数的类型后增加三点…,则表明该形参接受多个参数,多个参数被当成数组传   入. •长度可变的形参只能位于最后一个参数,并一个方法里只能有一个可变长度的参数. 递归递归就是在方法中再次调用自己。 •递归一定要向已知方向递归. 方法重载Java 允许在一个类里定义多个同名方法,只要形参列表不同即可. •所以方法重载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两同一不同):1.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相同;2.形参不同。和返回类型无关.   所以在调用这些方法时要传入不同的参数.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指的是在类范围里定义的变量;局部变量指的是在一个方法内定义的变量。 •不管是成员变量还是局部变量都遵守相同的命名规则。 •成员变量分为类属性和实例属性.对于类属性无论通过类还是对象来访问都是访问同一个对象,只要一个对象改变 了类属性,那么其他对象对应的类属性也改变了.成员变量不用显式初始化,只要定义了一个类属性或实例属性,系统 默认进行初始化。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可分为三种:   –形参   –方法局部变量   –代码块局部变量. •与成员变量不同的是除了形参外,其他局部变量都必须显式地初始化, •Java 里允许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重名。这样局部变量会覆盖成员变量,这时通过this 来调用实例的属性. 成员变量的初始化 •当类被加载时,类成员就在内存中分配了一块空间。 •当对象被创建时,实例成员就在内存中分配了内存空间。 •实例变量与实例共存亡;类变量与类本身共存亡。 局部变量的运行机制 •局部变量仅在方法内有效。 •当方法执行完成时,局部变量便会自动销毁。 封装 •理解封装:封装是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之一。 • 封装包含两方面含义:   –合理隐藏。   –合理暴露。 本文原创作者:pipi-changing 本文原创出处:http://www.cnblogs.com/pipi-changing/ 使用访问控制符 •private 私有的。在同一个类里能被访问。 •default 默认的。包访问权限 •protected 受保护的。子类中也能访问 •public 公共的。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访问 package 和 import •package 打包格式:package 包名;放在程序开始的顶端。 •包机制的两个方面的保证。1.源文件里要使用package 语句指定包。2.class 文件必须放在对应的路径下。 •import 引入包格式。分为两种:   –非静态导入,导入的是包下所有的类。如:import package.subpackage.*;   –静态导入,导入的是类的静态属性。如:import static package.className.*; Java 的常用包 •java.lang.*, •java.util.*, •java.net.* , •java.io.*, •java.text.*, •java.sql.*, •java.awt.*, •java.swing.*. 使用构造器执行初始化 •构造器最大的用处就是在创建对象时执行初始化,系统会默认的进行初始化。 •如果程序员没有Java 类提供任何构造器,则系统会为这个类提供一个无参的构造器。 •一旦程序员提供了自定义的构造器,遇系统不再提供默认的构造器。 构造器的重载 •构造器的重载方法重载一样,都是方法名相同,形参列表不相同。 •在构造器中可通过this来调用另外一个重载的构造器。 继承的特点 •Java通过关键字extends来实现,实现继承的类称为子类,被继承的类称为基类、超类、父类。父类是大类,子   类是小类。 •Java的继承是单继承,每个子类最多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本文原创作者:pipi-changing 本文原创出处:http://www.cnblogs.com/pipi-changing/ 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的语法格式如下: •修饰符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 •子类扩展了父类,将可以获得父类的全部属性和方法,但不能获得父类构造器 •Java里的继承都是单继承,也就是只能有一个直接的父类,可以有n个间接父类。 重写父类的方法方法的重写要遵循“两同两小一大” 指的是:方法名相同,形参列表相同。返回类型更小或相同,抛出的异常更   小或相同,访问控制权限要更大。 父类实例的super限定 •通过关键字super 来调用父类的方法或属性。 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子类构造器总会调用父类构造器。 •如果子类构造器没有显式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器;子类构造器默认会调用父类无参数的构造器。 •创建一个子类实例时,总会先调用最顶层父类的构造器。 多态性 •Java 引用变量有两个类型:一个是编译时的类型,一个是运行时的类型,编译时的类型由声明该变量时使用的类   型决定,运行时的类型由实际赋给该变量的对象决定。 •如果编译时类型和支行时的类型不一致,这就有可能出现所谓的多态。 •两个相同类型的引用变量,由于它们实际引用的对象的类型不同,当它们调用同名方式时,可能呈现出多种行为   特征,这就是多态。 引用变量的类型转换 •将一个子类对像赋给父类,这就是向上转型。向上转型是自动的。 •强制类型转换: 类型转换运算符是小括号,语法如下(type)variable; instanceof运算符 •前一个操作通常是一个引用类型的变量,后一个操作通常是一个类(也可以是接   口)。如果是 返回true, 否返回false。 继承和组合 •使用继承的注意点 •利用组合实现复用:总之,继承要表达的是一种“是(is-a)”的关系,而组合表达的是”有(has-a)“的关系。 本文原创作者:pipi-changing 本文原创出处:http://www.cnblogs.com/pipi-changing/ 初始化块 •使用初始化块:初始化块由大括号括起{…},只能由static修饰。 •初始化块和构造器:初始化块总在构造器之前执行,初始化块不能接受形参。 静态初始化块 •用static修饰的初始化块为静态初始化块,由于是静态的,所以是属于类,当类加载时,就执行静态初始化块 ,   但执行一个子类时,最先执行其最顶层父类的静态初始化, •初始化块是属于实例 的。只要创建一次对象,初始化块就执行一次。 下面贴出代码: Dog DogTest Person PersonTest ReturnThis StaticAccessNonStatic ThisInConstructor Overload OverloadVarargs PrimitiveTransferTest Recursive ReferenceTransferTest Varargs 复制代码 public class Block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定义一个代码块局部变量a int a; // 下面代码将出现错误,因为a变量还未初始化 // System.out.println("代码块局部变量a的:" + a); // 为a变量赋初始,也就是进行初始化 a = 5; System.out.println("代码块局部变量a的:" + a); } // 下面试图访问的a变量并不存在 // System.out.println(a); } // 代码块局部变量a的:5 } 复制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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