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三定律是指由瑞士科学家卡罗尔·艾舍尔(Carl Friedrich von Asmussen)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三条关于机器人行为的定律。这三条定律是:
一个机器人不能伤害人类或因未采取行动而导致人类受到伤害。
一个机器人必须尽其所能执行被命令去做的任务,除非这些命令与第一条定律相冲突。
一个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的自身,除非这样做会损害第一或第二条定律。
这些定律是作为机器人行为的道德准则而被提出的,旨在帮助人类在设计和操作机器人时考虑到道德因素。虽然这些定律并没有被法律所承认,但它们在机器人行业里仍然被广泛认可,并被认为是机器人工程师和设计师应遵守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