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成长和成才,服务于学校“培养适应和引领未来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强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能力培养,经研究,拟开展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工作。根据《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大校〔2017〕2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四)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大类要求;
(五)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六)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大类的。
二、转专业的工作原则及考核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双向选择;
2.公平、公开、公正;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大类一次;
4.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级学生录取总人数的8%。
(二)考核办法
1.以招生专业/大类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结合师资和教学条件的实际情况,制订转专业/大类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含考核原则、考核办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拟接收名额等信息。
2.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五人及以上的专家组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大类
(一)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
(二)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生学生;
(三)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四)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专业/大类申请受限
(一)招生为文科类专业/大类的原则上不能转入理工科类专业/大类;
(二)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三)艺术类、体育专业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四)以自主招生身份录取的学生只能在自主招生大类转专业/大类。
五、转专业流程及时间安排
1月11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大类拟接收人数及实施细则
2月16日前
学生准备转专业/大类申请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
2月16日—2月21日
学生在网上http://202.202.1.176:8088/提交申请,并将申请的纸质材料交到拟转入专业/大类指定学院教务办公室(见附件5)
3月3日前
各专业/大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见相关通知)
3月4日
学院报录取名单到教务处
3月4日—3月6日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大类名单,无异议后进行学籍异动
3月7日
学生到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选课并进行学分认证,正式进入转入专业/大类学习
六、其他
(一)转专业/大类申请一经批准,即变更学籍,不再更改;
(二)学生成绩单,请自行在重大教学网打印(A4纸张);
(三)学生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可信;
(四)被录取的学生按新专业/大类的培养方案执行,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需到转入学院教务办进行认定;
(五)学分认定原则:同类课程以高学分替代低学分课程;
(六)大类培养(跨学院的)随机编排学院,并参与正常大类分流;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重庆大学一年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大类审批表
3.重庆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转专业/大类审批表
4.转专业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5.2019年各专业/大类拟接收名额一览表
6.各专业/大类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