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标准理解与应用-7.2.4第二方审核员能力
一、标准条款
![64e2b8e31fa6eb8834d98c9a22abe38d.png](https://i-blog.csdnimg.cn/blog_migrate/ba203fc6482edaf9a2d3c5e54523e387.jpeg)
二、条款解析
1.组织应有形成文件的过程,此过程描述如何验证内部审核员的能力,包括考虑到组织内部(教育、培训、经验)要求和顾客特定要求(对内审员要求)。审核员能力要求可参见ISO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2.组织应保持一份合格内部审核员名单,该名单至少要能显示内审员教育(学历)、a)~e)培训或顾客特定要求的培训、经验(工作经历或内审经历)。三类内部审核员(质量管理体系、制造过程、产品)最少具备a)~e)要求的知识,这需要参加外部培训并经过组织的确认。
3.制造过程审核员还应懂得制造过程相关的工艺技术知识,包括过程风险分析(如PFMEA)和控制计划等。
4.产品审核员还应懂得产品相关知识,在产品审核时,能够亲自操作相关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产品的检验、测量或试验,以验证产品符合要求。如果内部审核员是通过组织内部人员培训的,则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证实内部培训师的能力符合上述要求,如培训师经过了外部培训并取得了资格证书,或有很好的审核经历等。
5.内部审核员能力的保持与提高应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
(1)每年执行组织规定的最小数量的审核,如人·天数、过程数等。
(2)若组织的产品或制造过程发生变更,或发生外部更改,如ISO9001、IATF16949升级、五大核心工具及顾客特定要求更新等,则应学习和掌握相关新知识。
IATF16949-2016版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标准培训全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