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与学习年限
自1994年起,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全国率先开始实行硕士生培养两年制。目前,我校除建筑学院硕士生学制为2.5年以及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生学制为2年或2.5年外,其余硕士生学制全部为2年。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硕博、本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下,经有关程序批准,一般博士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5年,硕博、本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最长培养年限规定如下:
1、培养年限超过5年仍未能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将不再具有我校博士生学籍,不再享受学校对在籍博士生提供的相关条件,不能获得我校博士毕业证书。此类学生如在入学第五年末提交详实的《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报告》,说明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预期答辩时间,并能够在入学后7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则通过相应的学位审核程序后,可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证书。
2、如果博士生在入学后第7年内仍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将失去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资格,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这部分人员中愿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可根据我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规定》,重新以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博士学位。
3、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年(自硕士生入学时起),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能超过6年。硕士生入学超过6年未能答辩者,其后续工作参照本文第1条执行。此类学生如在硕士入学第六年末提交详实的《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报告》,说明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预期答辩时间,并能在硕士生入学后8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则通过相应的学位审核程序后,可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自硕士生入学后第8年内仍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其后续工作参照本文第2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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