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路涵洞设计规范》(JTG/T 3365-02-2020)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新规范将代替《公路涵洞设计细则》(2007)。本文就规范的修订内容进行了简单汇总,仅供参考。
一、总 则
1、设计要求中增加了“耐久性”要求;
2、汽车荷载与现行规范相对应:主要调整二级公路对应公路-I级荷载;
3、对设计安全等级进行了调整和提高,调整后的安全等级与现行《公路桥涵通用规范》相对应。
二、术语和符号
三、基本规定
1、涵洞分类中增加按施工方法分类,涵洞分装配式涵、现浇涵和顶进涵三种;
2、增加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与涵洞连接处过渡段的相关规定:过渡段长度宜按2-3倍路基填土高度确定,当采用施工碾压机械作业时,可再增加3-5m。
3、增加波纹管(板)涵的结构性回填要求:回填范围、材料、施工方法、顶部最小填土厚度等。(规范3.3.9条)
说明:当Dh≤1m 时,Db为0.5m,当1m10m 时, Db 为0.1 Dh,且 最小覆土厚度Da≥0.6m ;4、增加高填土涵洞减荷载措施的内容:
①采用中松侧实法或柔性填料法,减小沉降;
②采用先填后挖法施工;
③地基加固宽度:应延伸至基底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