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物料码放保管规定
第一章
目的
提供储存、保管和搬运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在操作过程中达到货物和
人员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
范围
适用于公司仓储全体员工及所负责区域。
第三章
操作指导说明
1
、
必须时刻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安全
出口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阻碍交通;
2
、大雨、暴雨天气时检查库区有无渗水;
3
、贵重物品应采用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独立、封闭的存储空间;
4
、所有设备、工具、货架、托盘等的摆放均需垂直或平行于地标线,必须
在地标线以内(不得压主通道地标线)
,特殊情况下,暂时占用了通道、压
了地标线,应尽快转移;
5
、闲置的托盘、废弃的包装材料应折叠好放到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丢弃;
6
、托盘区、货架区的标识,保证清晰和及时更新,物料标识、箱号朝外;
7
、
物料摆放遵循分大类,
小类按编码顺序码放,
常用物料放通道近的地方,
以及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的原则;
8
、手动叉车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
2.5
米,手推车操作通道不小于
0.8
米;
9
、托盘上的物料,根据物料外包装的尺寸,保证堆码的稳定性,应优先采
用旋转式、众横式、交叉式、重叠式码放,重叠式码放高度接近
1.8
米且
码放层数超过
3
层时,需用缠绕膜进行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