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CAFC)对于应用于手机的下拉菜单功能做出了可专利性的二审决定,维持了美国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PTAB)做出的专利部份无效的判决。由于下拉菜单在手机上是很常见的功能,因此相关厂商务必多加注意本案作出的可专利性结论,尤其是未被无效的专利范围。
本案经过
涉案专利是US8434020B2以及US8713476B2两件专利,专利名称是「Computing device with improved user interface for applications」,专利权人是名为Conversant Wireless Licensing S.A.R.L.,的一间非执业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NPE),于2014年在东德州地方法院分别起诉了Apple和LG两家公司,随后Apple和LG分别以不同的专利前案现有技术对此两件专利提出Inter Parte Review (IPR)专利复审程序。2017年PTAB做出IPR复审决定,虽然在LG提出的复审案中PTAB认为LG提出的前案并不证明涉案专利显而易见,但在Apple提出的复审案中PTAB认同Apple提供的前案可证明涉案专利显而易见故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判决专利的部份范围无效(笔者注:不确定两被告是否在事前有先讨论过复审策略,但若没有、则LG应该好好感谢Apple,要不是Apple提出的无效前案和理由够力、涉案专利差点就全部有效了),最终CAFC确认了PTAB做出的决定。详细的无效权项为:
- US8434020B2的第1, 2, 6, 8,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