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认定
一、主管部门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认定项目实施细则》奉经〔2017〕8号
《关于开展2022年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获得认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拨款奖励。
四、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0日
五、申报条件
1、在奉贤区注册并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经济效益突出。
2、符合国家、上海市及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3、“四新”特征明显,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发展“四新”经济细分领域的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支持包括制造与服务相融合、引领制造业发展趋势、跨界融合催生的新型服务业态等领域。
4、具有健全的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研发、中试、产业化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技术条件和服务环境。
5、示范作用明显,已形成“四新”经济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对本区“四新”经济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6、优先支持新业态、新模式的推广应用;鼓励对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推动和突破效应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在相关细分领域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企业及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
7、近两年内企业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申报材料
1、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申请表;
2、“四新”经济示范企业项目申请报告书;
3、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相关证明,供应商(集成商)提供项目合同书及项目验收合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三年企业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由税务部门提供并盖章),企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认证证书、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立项证书等)(复印件)。
2022年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