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
一、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11号
《于申报 2021年度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沪经信人〔2022〕886号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6日起至12月21日
四、扶持政策
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企业,单个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单个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企业入围条件
1.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企业,企业自成立以来,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在本市依法设立满2年。
3.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4.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投入规模年均增长不低于5%(2019年6月30日后注册的企业,可自2020年度起算)。
5.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具备承担市级(含,下同)以上重点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市级以上数字化转型成效等4项条件至少1项。
(二)人才入围条件
1.在本市依法纳税且信用记录良好。
2.2021年度的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者超过所在企业2021年度平均工资薪酬的1.5倍。
3.承担企业关键或者重要岗位的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核心骨干等,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总奖励人数的20%。
4.2021年度,未享受本市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奖励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3%(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5%(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30人。
六、申报材料
1、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按附件4要求提供佐证材料(2020年度、2021年度);
5、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的2020年-2021年知识产权列表;
6、企业核心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App”中2021年1月-12月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工资薪金数据)和纳税记录;
7、核心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高管聘书、董事会决议、核心技术开发人员研究成果以及有效激励和约束手段等相关证明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