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订货法适用范围:
a.
单品种物资。
b.
单价比较高的物资。
C.
关键零部件,
需重点管
理的
A
类商品。
d.
比较紧缺、订货较难、管理手续复杂的物资。
定期订货法适用范围:
a.
数量多、
价值低、
利润低,
因而不需要实施严格管理的
C
类
(或
再加上
B
类)
物资。
b.
根据市场的状况和经营方针经常调整生产或采购数量的商品。
c.
需求
量变动幅度大,
但变动具有周期性,
而且可以正确判断其周期的物品。
d.
受交易习惯的影响,
需要定期采购的物品。
e.
多种商品一起采购可以节省运输费用的。
二者适用的范围有所不同,也因其各自优缺点不同。
定量订货法的优点:
1
、最佳订货批量等控制参数一经确定,则实际操作就简单多了。
2
、当订货量确定之后,商品的验收、入库、保管和出库业务可以利用现有规格化方式进行
计算,搬运、包装等方面的作业量可以节约;
3
、经济批量的作用被充分发挥,可降低库存
成本,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