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委外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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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委外加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正常的供应商委外,会发料到供应商供应商加工返回成品,另一种是工序委外,加工到某一制程,发送给供应商,做完这一委外工序之后,再回到公司继续生产加工。

两种委外的相同点在于:都会产生PO,项目类别都是L (外协加工),都可以做到提供原材料。

区别:最大的区别是出入库做不做库存管理,供应商委外是需要做库存管理的,属于MM模块范畴,后一种很大程度上是委外商和工厂离的很近,可以将委外上当做一个车间产线,把某一道工序交给供应商做,这种交给供应商的物料有时候都不是系统中物料,所以委外PO中不带物料,所以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不做库存管理;

供应商委外费用计算明细:订单价来源于信息记录外协价格,订单创建之后会展BOM在RESB中创建预留,但不会根据这个预留单发货过账(RESB-XWAOK为空),再对成品收货的时候自动进行原材料出库过账,其中物料凭证的单价记录的是成品的S价。在收货凭证中会把订单中的委外加工费与原材料的V价之和计入委外加工物资结转科目,成品S价产生的金额作为库存商品在借方,两者的差异作为成本差异科目直接落在成品上。

工序委外费用计算明细:工序委外PO上会有工单信息,费用会计算在工单的费用上。

供应商委外设定:

采购类型选择:F外部采购,特殊采购类型:30(外协)。注:如果自制、委外和外购都存在,采购类型必须选择X,特殊采购类设为空,然后在配额和货源清单中设定采购类型。

创建信息记录(外协加工)。

上图的版本是生产版本:如果某个物料既可以委外,也可以自制,而二者的BOM不一样,既可以在在这里指定委外的BOM,然后获取单价。

如果是从仓库直接发货给供应商,需要做541将普通库存转到特殊库存O转包库存;如果直接采购原材料送到到供应商,创建原材料采购时,直接将原材料入到Q库存,同时将送货方供应商填入,然后源供应打上勾。

供应商:这个是指送货的地方,比如在这个供应商采购的东东,送货到另外一个供应商;如果 源供应不勾选那这个参数只是起备注交货地址作用;

源供应:这个参数很重要,一般和 供应商 组合使用;如果勾选,那就代表委外供应商;比如委外加工,我从一个供应商采购材料,想直接发货到委外供应商处,那就可以勾选上源供应;这个参数可以控制收货的库存类型;加上收货时 101+O,不加上就是101收货。

然后再创建委外PO,再收货的时候会自动进行原材料的过账543 + O。

PP模块的工序委外PO后面再补充。

先上两个连接,大家看一下

https://blog.csdn.net/weixin_42137700/article/details/81177673

http://taijizhang.blog.163.com/blog/static/1760713812014119143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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