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学习的方法论

机器学习的方法论
  “end-to-end”(端到端)说的是,输入的是原始数据(始端),然后输出的直接就是最终目标(末端),中间过程不可知,因此也难以知。
  就此,有人批评深度学习就是一个黑箱(Black Box)系统,其性能很好,却不知道为何而好,也就是说,缺乏解释性。其实,这是由于深度学习所处的知识象限决定的。从图1可以看出,深度学习,在本质上,属于可统计不可推理的范畴。“可统计”是很容易理解的,就是说,对于同类数据,它具有一定的统计规律,这是一切统计学习的基本假设。
  在哲学上讲,这种非线性状态,是具备了整体性的“复杂系统”,属于复杂性科学范畴。复杂性科学认为,构成复杂系统的各个要素,自成体系,但阡陌纵横,其内部结构难以分割。简单来说,对于复杂系统,1+1≠2,也就是说,一个简单系统,加上另外一个简单系统,其效果绝不是两个系统的简单累加效应,而可能是大于部分之和。因此,我们必须从整体上认识这样的复杂系统。于是,在认知上,就有了从一个系统或状态(end)直接整体变迁到另外一个系统或状态(end)的形态。这就是深度学习背后的方法论。
  “Divide and Conquer(分而治之)”,其理念正好相反,在哲学它属于“还原主义(reductionism,或称还原论)”。在这种方法论中,有一种“追本溯源”的蕴意包含其内,即一个系统(或理论)无论多复杂,都可以分解、分解、再分解,直到能够还原到逻辑原点。
  在意象上,还原主义就是“1+1=2”,也就是说,一个复杂的系统,都可以由简单的系统简单叠加而成(可以理解为线性系统),如果各个简单系统的问题解决了,那么整体的问题也就得以解决。

经典机器学习(位于第Ⅱ象限),在哲学上,在某种程度上,就可归属于还原主义。传统的机器学习方式,通常是用人类的先验知识,把原始数据预处理成各种特征(feature),然后对特征进行分类。
  然而,这种分类的效果,高度取决于特征选取的好坏。传统的机器学习专家们,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如何寻找更加合适的特征上。故此,传统的机器学习,其实可以有个更合适的称呼——特征工程(feature engineering)。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些特征是由人找出来的,自然也就为人所能理解,性能好坏,可以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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