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工作中,选择对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操作,也是较为频繁的一类操作。在设计中要选择一个对象,可以将鼠标指针移至该对象上并单击鼠标左键,即可选中该对象。重复此操作可以继续选择其他对象。要取消选择对象,按住键并单击该对象或按键即可。
当多个对象相距很近时,可以使用“快速拾取”对话框选择所需的对象。其方法是将鼠标指针置于要选择的对象上保持不动,等到在鼠标指针旁出现3个点时,单击便可打开“快速拾取”对话框,其中列出了当前鼠标指针下的多个对象,从该列表中指向某个对象使其高亮显示,然后单击便可选择该对象。另外,用户也可以在对象上按住鼠标左键,等到在鼠标指针旁出现3个点时释放鼠标按钮,此时系统也弹出“快速拾取”对话框,然后在“快速拾取”对话框的列表中指定对象。
使用位于上边框条中的“选择条”工具栏来配合选择对象是很有用的,因为在“选择条”工具栏中可以指定选择过滤器,设定选择方式。例如,要选择多个对象,可以使用“选择条”工具栏中的矩形或套索动作功能。
用户也可以设置在图形窗口中单击鼠标右键时使用迷你选择条(也称“选择快捷工具条”),如下图所示,使用此迷你选择条可以快速设置选择过滤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