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于2025年4月7日正式启动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旨在选拔一批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具有突出优势的企事业单位,为其搭建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博士后人才。本指南将详细介绍申报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为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提供清晰的指导,助力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条件
市属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能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且不低于国家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近三年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过共同研发或技术合作。
6.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和研究项目计划,已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初步合作意向。
7.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并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管理服务人员。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