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基本计量单位

在SAP中物料创建后,一旦发生业务,其基本计量单位便很难修改。由于单位无法满足业务要求,往往会要求新建一个物料替代旧物料。这时候除了要将旧物料上所有的未清业务删除外,还需要替换工艺与BOM中的旧物料。特别是当出现旧物料存在于多个BOM中时,因新旧物料单位不一致而无法使用CS20进行统一替换,只能是一条条的替换,操作起来非常麻烦。其实,并不是所有发生业务的物料其基本计量单位就无法修改,我们可以通过结清未清业务或者增加替代单位等直接或变通的方式修改单位,满足我们的业务需求。
在SAP物料主数据中有以下四种单位,它们分别存在于不同的视图。经测试发现不同的用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基本计量单位
在SAP中,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即是其帐面库存单位,位于基本视图1。基本计量单位是凌架于所有的组织级别之上的,即一个物料号只能使用一个基本计量单位。通常情况下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与其它三个计量单位(销售单位、订单单位、发货单位)是相同的。当然也可定义为不同,这时候就需要定义其它单位的与基本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MM03显未物料——单击“附加数据”——选择“计量单位”栏查得(如下图所示)。

更改基本计量单位时,如果系统中存在BOM、工艺路线、采购申请、未完成的采购订单、计划订单、未完成的生产订单、未完成的销售订单、预留、库存其中的任一项,系统会提示单位无法修改。因此如果确要修改此基本单位,则需完成此物料未清的业务流(包括PO,收货,发票等)、删除BOM与工艺,然后清该物料库存,再改单位,最后还原库存、BOM、工艺等业务数据。另外,如果物料仅存在采购信息记录、货源清单、协议等内容,其基本计量单位是允许直接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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