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哪个好?
从命令本身来讲,一个是merge 一个是rebase 虽然不同,但是效果相同,使用两者都可以实现代码的合并,但是又有些不同。这些不同从下面几个方面理解:
一、合并过程:
merge会自动根据两个分支的源分支,自动进行衍合,重新生成一个新的提交点。
git merge采用的是三元合并的方式。
git merge指令其实完成了下面三件事:
1、找到需要合并的两个版本(如图中的C3和C4),然后找到这两个版本的最近共同祖先(C2)
2、提取C2,C3和C4的工作区文件,对文件内容做合并。如果发生冲突(即存在同一文件的同一处在不同版本下有不同修改的情况),则按提示解决冲突,并将解决完毕后的冲突文件add到暂存区中。如果没有冲突则略过这一步。最终,暂存区将会保存合并过后所有文件最终版的快照结果。
3、提交结果,生成新的提交对象。
大白话:比较不同文件最新代码,合并成一个commit记录到masger分支上(不好的地方:分支记录歪歪扭扭)。
正常来说,此时我们已经把develop分支上的东西都合到master上了,develop分支可以直接删掉了。删掉以后,我们的提交日志就不会这么错综复杂了。我们希望:提交日志能变成干净的一条线,就像它们没做过合并一样。
但是暴力删分支也不太好,所以更温和的办法是:我们给develop分支变个基呀!(呃。。虽然说法很奇怪但是确实是这个意思)。变基(rebase)的意思就是,我们把develop分支的基础变到master分支上,但又不删掉develop。这样提交日志看起来就像一根了
大白话:就是比较共同提交点与各个提交点之间的差异,然后记录下来 最后合并记录 合并到主分支上(这样好看 注重提交记录就可以了 回退麻烦的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