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盈利性传播、学习“几种方法系统类专利撰写技巧”

浅谈几种方法系统类专利撰写技巧

发布时间:2020.04.13

 
随着专利法及审查指南部分内容的修订,有些专利的撰写方式也在随之变化。例如,因2017年审查指南针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的相关规定的调整,笔者就经历了一次撰写习惯的改变。


标题中提到的方法系统类专利大多数都是和计算机程序相关的,所以其基础写法基本都离不开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的常规撰写方式。但是,如果需要涉及到系统,由于专利中的“系统”可能指实体装置的组合,也有可能指虚拟模块的组合,所以在写法上其实是有区别的。不过,无论如何,撰写出来的专利都是需要基于原始技术方案的,所以,更具体而言,应该是针对不同的技术方案,撰写技巧可能各有不同,但原则都是以更合理的方式对技术方案进行专利保护。


下面笔者将就三种方法系统类专利的撰写技巧进行介绍。


第一,技术方案可以理解为一个软件。


这是比较典型的计算机类案件,该程序,或者说方法的执行主体应为一台计算机装置,具体可以为手机、服务器、工控机、单片机和智能家电处理器等。为了将来便于专利侵权调查取证,通常采用单侧撰写的方式,也就是让方法权要各步骤的主语或默认主语均为该计算机装置。


具体写法可以示例为:


1、一种XX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A…;
处理…B…;
发送…C…。


在2017年修改审查指南之前,很多人会先写5条方法权要,再写5条对应的系统(装置)权要,或者说虚拟装置权要。示例为:


6、一种XX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A…;
处理模块,用于…B…;
发送模块,用于…C…。


由于此类系统(装置)权要实质上保护的还是方法,从某个角度来看,有些“凑数”嫌疑,且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利于专利权人确认侵权标的物等情况。在各种作用因素下,推动了对审查指南的修改,从而更加与欧美接轨。因此,随之出现了比较典型的四套权要写法,在保留上述全部方法权要及虚拟装置独权的基础上,增加实体装置权要及存储介质权要。示例为:


9.一种XX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当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XX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XX方法。


上面提到的就是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的比较常规的撰写方式,其中的命名、引用方式都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此时,如果该技术方案的核心虽然为计算机程序,但并不是说什么计算机装置都能运行这个程序,而是需要配合一些外设。例如,在工业控制领域,这其中需要一些特定的传感器、图像采集装置等,或者该图像传感装置的安装方式也有一定讲究,此时可以进一步去撰写一套实体系统权要。示例为:


11、一种XX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XX装置以及Y、Z,其中,所述Y、所述Z与所述XX装置的连接/位置/配合关系为……。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条权利要求都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也都应该能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为了便于专利侵权调查取证以及特征认定等,尽量采用单侧撰写以及方法、结构特征区分的方式,但是,如果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需要多侧撰写或者需要方法、结构特征混合,那也不用拘泥于上述常规的撰写方式。


第二,技术方案可以理解为一套流水线。


一套流水线包括多个实体装置,各个实体装置的作用互不相同,但只有将它们组合后,才能成为一个可以解决问题的完整技术方案。此时,可能就不适用于单侧撰写方式了,不妨先写一套系统权要,再写一套对应的方法权要。


具体写法可以示例为:


1、一种XX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上料装置,用于…A…;
传送装置,用于…B…;
加工装置,用于…C…;
下料装置,用于…D…。


6、一种XX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上料装置…A…;
传送装置…B…;
加工装置…C…;
下料装置…D…。


虽然两套权要的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但是不同于前文的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中的两套权要分别保护了具有不同功能的各装置所组成的流水线以及基于该流水线的运行方法,所以基本上就没有“凑数”特性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种多侧撰写方式会导致在专利侵权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因为,但凡被调查人所实施的方案中不包括其中某一个执行主体,或者说技术特征,那有可能就不侵权了。所以,对于例如多端通信类的技术方案,笔者还是建议采用一定的撰写技巧写为单侧形式,具体可参见本文《基于西电捷通诉索尼案浅谈通信领域专利撰写策略》。从这篇文章也可以看到,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其实是有相通之处的,采用一定的技巧,甚至可以相互转换。但是,下面说的第三种情况可能就无法转换了。


第三,技术方案可以理解为必须依赖于硬件改动的软件。


第一种情况中的权11也体现了硬件改动,但这些硬件主要是信息采集装置,或者说是计算机装置的输入端装置,并不影响软件最终的执行效果。但是,如果上述硬件是计算机装置的输出端装置,或者说软件的直接作用、控制对象,那就不能继续使用第一种情况的撰写方式了。


例如,一种涉及空调系统的技术方案,一方面从硬件角度,增加了一个位于蒸发器和冷凝器间的支路,该支路有一个电磁阀和一个电子膨胀阀,另一方面,从软件角度,控制方法主要就是基于现有的一些传感器参数去控制上述电磁阀和电子膨胀阀,以实现例如更好地化霜或除湿等效果。此时,应该如何去布局权利要求呢?


首先需要写一套结构或系统权要。独权需要包括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需的技术特征,这其中肯定有新加的硬件,但为了使技术方案是完整的,该写的现有技术也得写。同时,还要注意上位化等问题。


如果这样一条系统独权是完整的且可以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那再去撰写其从权相对就比较容易了。但如何保证其是完整的且可以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呢?这就需要和方法独权一同构思了,而不是像上文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一样,可以把二者分开。


上面提到,新的软件,或者说新的控制方法的控制对象就是新增加的电磁阀和电子膨胀阀(或者上位概念),那方法独权也是要体现这些特征的。换言之,系统独权和方法独权的核心特征是要相互呼应的。


具体写法可以示例为:


1、一种空调系统,包括具有蒸发器和冷凝器的循环回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蒸发器和所述冷凝器之间的旁通支路,所述旁通支路包括电磁阀(1)和节流装置(2)……。


4、一种空调系统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空调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A;
当所述A……时,控制打开电磁阀(1),并调整节流装置(2)的开度为……。


例子给的比较简单,但基本思路应该都体现出来了。对于实际技术方案的结构特征和方法特征,还有很多撰写注意事项,在此就不赘述了。


可以看到,第三种情况基本上就不能通过一些撰写技巧与第一、二种情况切换了。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便于理解,笔者给的例子都不是很复杂,但在实际操作中,代理师面对的技术方案可能就复杂多了。不过对于既需要写方法,又需要写系统的专利,将技术方案按照上述思路进行拆解,最终还是应该可以找到相对最适合的撰写方式的。


不过,再次强调一下,一定不要拘泥于形式。因为即使对于方法系统类专利,也有可能存在不同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其他情况,所以此时还是要回到技术方案本身去分析。但是,对于代理师而言,需要不断积累自己的经验,这样即使在遇到一个全新的技术方案时,也能从自己的知识库中找到比较合适的处理方式。


来源 | 徐师付的知产主义 公众号
作者 | 思博入驻创作者 徐苏明,论坛ID:@江郎
编辑 | 思博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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