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价值链模型与数据基础制度分析

数据治理价值链模型与数据基础制度分析

黄科满1, 杜小勇1,2

1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2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摘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是实现数据价值充分释放的重要机制。而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需要一个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的数商生态来支撑。基于数据治理价值链模型,厘清数据价值释放需要具备的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进而构建数商生态市场主体模型,明晰数据要素市场需要具备的核心市场主体和职能,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供系统化分析框架,以更好地支撑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

关键词数据要素市场 ; 数商生态 ; 数据治理价值链 ; 数据基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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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引用格式:

黄科满, 杜小勇. 数据治理价值链模型与数据基础制度分析[J]. 大数据, 2022, 8(4): 3-16.

HUANG K M, DU X Y. Value chain model of data governance and its application on data governance regulation analysis[J]. Big Data Research, 2022, 8(4):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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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将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和数据赋能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普遍共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实现数据要素的有效配置,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也是我国抢占未来全球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需要、有效解放数字化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寻求全球科技竞争非对称优势的突破口和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纽带。《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国家顶层战略规划相继出台,强调要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因此,培育一个健康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使命。

现有的研究从数据要素的基本特点、参与收入分配的原理、数据要素资产化框架、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据要素估值定价、数据权属、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面临的挑战、数据跨域流通机制、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的联动机制、政企数据融合对接和边界、数据要素统一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关键路径和基础制度设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为我国进一步建设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指导。然而,从系统层面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各方市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探讨的研究相对不足。事实上,数据要素市场包含了政府、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孵化器以及数据交易平台等多元主体,各个市场主体在整个数据要素市场中从事不同的社会分工,担任不同的角色,并在相互协作与竞争合作中实现数据的价值。数据治理以数据为研究对象,主张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规则体系,理顺各方参与者在数据流通的各个环节中的权责关系,形成多方参与者良性互动、共建共享共治的数据流通模式,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数据价值,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其核心在于实现多方参与者良性互动、共建共享共治,最终释放数据资源的价值。因此,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需要从系统化数据治理的角度来探讨。数据基础制度的建设更加需要关注数据要素市场中各主体的关键职能及相互关系,这样才能有效支持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例如,数据要素交易机构作为数据要素市场中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专门服务场所和主要载体,其建设已经成为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国第一批交易平台的建设以2 015年全国第一家经政府批准并以大数据命名的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主要标志。2020年再次掀起新一轮数据交易机构的建设浪潮,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等相继成立,位于天津的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也已获批,正在筹备建设。然而数据要素交易平台的建设并不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从我国当前数据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大部分数据交易平台的发展不尽如人意,数据的平台交易也没有呈现出预期的活跃性。当前超过半数的数据交易机构处于停运或半停运状态,超过57%的平台年交易量低于50笔,而且2017—2019年数据市场交易规模的年平均增长率呈逐年下滑态势。制度体系弱、市场培育难、过程监管难、安全保障难等现实困境以及数据质量等诸多因素成为建设数据交易平台的阻碍。其背后的根源在于缺乏对数据要素市场的理论分析,无法从数据治理体系的系统化培育和数据治理价值链的角度开展工作,导致数据交易平台战略定位错位,相关市场主体缺失和沉寂,最终使得数据交易平台陷入“无数据可交易、无业务可撮合”的困境。

因此,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从数据治理价值链的视角,厘清数据要素市场需要具备的核心市场主体和职能,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供分析框架,以更好地支撑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为此,本文从数据治理体系出发,构建数据治理价值链模型,辨析基本价值创造活动(包括资源化生产、服务化开发和价值化利用)以及支持这些基本活动所需的环境支撑(包括技术赋能、风险管控和价值分配);进而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发,提出数商生态模型,以系统化描述数据资源价值释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需要承担的职能。特别地,一个数商生态需要包含专注于数据价值释放基本活动的创新主体——数商,以及为数商价值创造活动提供技术赋能、风险管控和价值分配等功能并构成营商环境的中介主体——营商。一个发育良好的数商生态是保证数据要素市场活力的根本。因此,基于构建的数商生态模型,本文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数据基础制度的28条建议进行系统分析。分析结果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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