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是指在软件开发中,经过验证的,用于解决在特定环境下,重复出现的,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如何学习设计模式

1.找稳定点和变化点,把变化点隔离出来

二、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变化是复用的天敌,面向对象设计最大的优势在于:抵御变化。

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理解隔离变化

·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各司其职

·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是所谓各负其责

对象是什么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 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具体可参考源代码中的shape和mainform,当mainform依赖于容易变化的Line和Rect时,它就是不稳定的;而Mainform依赖于shape(抽象),Line和Rect也依赖于shape(抽象),Mainform就比较稳定,也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开放封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 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能用父类的地方就能用子类替换)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不需要其他类使用的接口不应暴露出去)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组合就是 A类的对象是B类的成员变量。相当于 A类对象是B类对象的一个变量,A类中的所有功能,B类都可以通过A类对象的调用来实现。
  • 继承结构中,父类的内部细节对于子类是可见的。所以通过继承的代码复用是一种白盒式代码复用。
  • 如果父类的实现跟随版本而发生改变,那么子类的实现也将随之改变。这样就导致了子类行为的不可预知性;
  • 组合是通过对现有的类进行拼装(组合)产生新的、更复杂的功能。因为在类之间,各自的内部细节是不可见的,所以这种方式的代码复用是黑盒式代码复用。(因为组合中一般都定义一个类型,所以在编译期根本不知道具体会调用哪个实现类的方法)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不绝对)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 的类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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