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式
要求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的原子数据项,
比如一列,里面有两个元素,中间用","分割就是不符合第一范式
第二范式
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非码属性必须完全依赖于后选码
比如第一列个第二列是联合主键,其他的列必须直接关联这两个联合主键
保证表中的每一列都和主键相关,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主要针对联合和主键而言)
第三范式
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任何非主属性不依赖与其他非主属性
比如第一列是主键,其他的必须直接依赖主键列,间接依赖是不行的
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不能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