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编程爱好者的我,为什么痴迷于编程?

很多人都问程序员为什么痴迷于编程,哪来的这么大的诱惑力?其实也并非非常的痴迷,只不过是喜欢创造,喜欢创新,喜欢钻研,喜欢费尽心思的思考,总之就是很喜欢掉头发。

我比较喜欢一些新鲜事物,喜欢接触一些新鲜事物,这些新鲜事物在我的字典里就是“创造”,当你有一个想法的时候,你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实现它,正如编程也是如此,程序本身在最早的时候都是空想,正因为有了这个想法,很多志同道合的编程爱好者集中到一起去创造去实现,当然刚开始肯定是空白的,但是完成之后就成为了大家想用的想玩的一个可以运行的程序了。

仅仅创造出来还是不够的,因为他只是刚刚存在,这群编程爱好者写的成千上万行代码,主要意图当然还是成千上万的用户能够使用自己写出来的这套程序,这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啊。

编程就想是盖房子,说大点就是架构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在这里编程爱好者们充当的是上帝这个角色,努力去创造,去完善,去统治和管理。当然在这个小世界里也会有一些事故的发生,这些事故也是有些人厌烦编程的原因,但是这些小事故很吸引我们编程痴迷者们,因为这些小事故会让我们时刻保持警惕,就像照顾孩子一样呵护着这个虚拟的世界。

我们喜欢解决难题,喜欢研究,喜欢测试,喜欢交流,喜欢沟通,我们很喜欢沟通和谈话,但是沉浸在代码世界里我们逐渐沉默了,孤僻了,朋友也离只而去,正因为这些孤单我们编程人员被命名为痴迷。程序员的苦说不出来呀,程序员就跟鲨鱼一样,不断前进,编程技术更新迭代速度是很快的,作为编程爱好者同样要一直学习尽管你已经从事这个行业许久,仍要坚持不断看书,看博客,csnd等等,不进则退!

我们喜欢学习,喜欢侦查,大多数程序员就如同一个侦察兵,无时无刻不在找bug,各种排查找错,各种debug。有时候还需要讲项目分解完事在整合。

我们喜欢一个人独自工作,我们不喜欢其他人的打扰,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思路,但是如今都是团队开发,一个团队合作开发效率终究比个人开发要好一些,但是有时我还是喜欢两者交替进行,既可以安静一人又能结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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