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统中,运行FAGL_FCV对客户、供应商未清项执行外币评估记账,会汇总记账到调整科目,而不会记账到每一笔未清项。因此,无法直接使用FBL5N、FBL1N查询外币评估后的客户、供应商未清项金额。
外币评估的明细信息记录在表FAGL_BSBW_HISTRY,可以开发报表,获取ACDOCA客户、供应商未清项原始金额,加上FAGL_BSBW_HISTRY表中每笔未清项估价差额,得到外币评估后的客户、供应商未清项金额。
根据ACDOCA表中公司代码、会计年度、凭证编号、行项目号,到FAGL_BSBW_HISTRY获取报表日期的外币评估记录。上图中,未清项173020231000000047001在2023.12.31执行了三次外币评估(评估、冲销、评估),货币类型10代表本位币,货币类型30代表集团货币。本位币估价差额=-4.07;集团货币估价差额=-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