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物联网应用开发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竞赛目的
竞赛目的是为了引导各职业院校借鉴竞赛内容和技能考核标准对原有教学内容进行改造、提炼,转化为以大赛考核内容为基础的项目,在教学中推行项目教学,强化实践能力教学,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创融汇。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增强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的针对性,深化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竞赛结果可以检验相关职业院校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改革成果,有助于将物联网行业的最新技术和企业的最新标准转化为职业教育的内容标准和能力标准,为行业和企业选拔优秀人才。本赛项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要求,为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提供新的学习、实践、合作平台。通过竞赛的方式鼓励教师深入产业,从而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考察选手对于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基础知识、综合技能和职业素养,包括:传感器应用、网络通信、物联网项目工程实施等方面的知识;物联网生产施工、物联技术服务、系统运维等方面的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素养。
本赛项分为两个模块,模块一为物联网方案设计与升级改造,占总成绩的 40%;模块二为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占总成绩的60%。涵盖的职业典型工作任务:
1.建立物联网设备与设备、设备与网络的连接;
2.布设、检修、维护信息通信线缆和无线网络,进行网络系统的设计和组网;
3.安装测试、维护、管理综合布线系统;
4.操作、调试、维护物联网系统;
5.物联网应用开发。
模块编号 | 模块名称 | 竞赛时间(小时) | 分值 |
模块一 | 物联网方案设计与升级改造 | 4 | 40% |
模块二 | 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 | 60% | |
总计 | 4 | 100% |
(一)模块简述
模块一:物联网方案设计与升级改造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工程项目的整体设计,选用合适的硬件、软件及服务,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通讯设备、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等;通过虚拟仿真系统进行物联网项目方案设计、验证、实施与部署。包括感知层设备安装与调试,传输层连接与配置,物联网网关的配置与使用,云服务系统的配置与使用,AIoT 系统的配置与使用,系统维护,数据库查询、优化与运维,硬件设备维护,考查选手的职业素养。
模块二: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应用场景的开发能力,包括物联网项目原型设计,传感网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软件开发和程序调试。根据要求完成网关开发;根据应用场景需求完成物联网应用开发和调试,物联网系统的联调;开发数据处理规则链,转换和规范化设备数据;实现物联网解决方案的设备管理、数据收集、实时处理和可视化;运用人工智能模型实现预测性维护、智能识别等物联网应用场景;实现用户项目总体开发需求,考查选手的职业素养。
(二)考核技术要点
传感器技术、网关数据采集技术、北斗定位技术、ZigBee传输技术、NB-IoT及LoRa等低功耗广域网技术、射频识别技术、条码识别技术、无线传感网络技术、嵌入式技术、智能终端技术、物联网平台技术等。
(三)考核技能
1.认知型技能:包括物联网基础知识、物联网设备认知、物联网技术认知、物联网应用认知等:
(1)物联网基础知识
了解物联网的基本概念,认识物联网架构;
(2)物联网设备认知
认识、了解和熟悉各种常见的物联网设备,如感知类的温湿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火焰传感器等,识别类的超高频RFID读写器、高频读卡器、条码扫描枪等,终端类的移动互联终端等,通讯类的串口服务器、路由器、无线传感网设备、网关等。
(3)物联网技术认知
认识和熟悉典型的物联网相关技术,如RFID技术、传感器技术、北斗定位技术、NB-IoT及LoRa等低功耗广域网技术、ZigBee技术、智能识别技术、嵌入式终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应用软件技术等;
(4)物联网应用认知
了解和熟悉物联网技术在行业上的应用场景,熟悉物联网应用软件系统的形态和内容。
2.实操型技能:包括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网络设备连接配置、软件系统部署维护、物联网项目应用操作等:
(1)硬件设备安装调试
基于物联网竞赛工位,按照要求将竞赛相关设备,如传感器、执行器件、传感网络节点、超高频RFID读写器、打印机、网络摄像头、LED设备等安装到竞赛工位面板上,完成连接及供电,并按照要求对各个设备进行配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2)网络设备连接配置
按照要求,完成设备网络的搭建,包括串口交叉线、串口直连线、网络线的检测和选择及网络线的制作、网络连接布线,无线路由器设定配置,传感网设备、串口服务器、计算机、网络摄像机、物联网应用开发终端、智能网关等各类接入到网络的终端设备进行网络配置;
(3)软件系统部署维护
对系统软件的运行环境进行部署安装,如数据库安装配置、Web运行环境安装、Docker微服务部署等;
对产品配套的应用软件进行部署安装配置,如物联网应用开发终端的Android应用软件安装配置、计算机上的服务器及客户端应用软件安装配置等;
对产品配套软件系统的维护,如数据库的备份及还原、软件系统常见问题的处理、软件系统的更新、日志的维护及处理等;
对指定的物联网项目工程通过仿真系统进行搭建、配置及部署,如设备连线,传感网络搭建,物联网中间件及服务部署,云平台及应用平台配置与使用,数据看板设计与展示等;
对物联网平台应用部署,包括:核心组件部署及应用、网关软件实施、规则引擎配置、数据可追溯工具应用、多种物联网传输方式及协议应用(Modbus,CANbus,ZigBee,LoRaWAN,CoAP,MQTT等),对接物联网设备及系统。
(4)物联网项目应用操作
对智慧农业、智慧工厂、智能门店等物联网项目应用及功能的使用操作、业务流程进行熟悉和了解,能够操作和演示各个场景子功能的业务环节。
3.开发型技能
包括开发传感网设备开发、物联网应用软件及程序联调:
(1)开发传感网设备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开发和实现协议转换,如Modbus转TCP协议;实现地址映射,如ZigBee短地址映射成IoT sub-system的Tags;实现数据处理,如采样值转化成传感器标的值;实现信息融合,如多个采样值融合成结构化数据;实现认证,如ZigBee 节点经过认证后才能入ZigBee网络;实现传感器、执行器等设备的管理,如添加、删除、修改、查询;实现数据存储,如采样值的历史数据存储;实现API用于可视化物联网应用开发工具调用完成传感器、执行设备数据的展现;实现在线链路检测完成与物联网平台断线自动重连;实现界面完成如本地系统参数设置、实时数据展示;实现对数据补传,如断电重启、网络异常或阻塞时数据丢失,在网络空闲的时再次发送;实现与物联网平台完成数据安全传输。
(2)开发物联网应用软件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开发和实现的基于Java开发平台、Python开发平台下的物联网应用软件,完成物联网传感数据、设备状态的实时显示;完成物联网传感历史波动数据的展示;完成物联网设备分布状况、在线状态数据的展示;完成物联网设备的控制;通过协议组件实现实时流传感器的数据采集如摄像头的监控;实现对传感器、执行设备、物联网网关的管理;实现策略的管理以及推送到物联网网关实现边缘策略联动;在服务器上调试实现与边缘服务的数据交互;运用人工智能模型实现预测性维护、智能识别等物联网应用场景。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采用基于浏览器的流程编辑器,将节点组装成流程,一键部署实现物联网应用服务功能。
(3)程序调试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进行物联网应用程序联调。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参赛队不超过1支。
2. 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
3.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竞赛期间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流程图
(二)竞赛时间安排表
日程 | 时间 | 竞赛环节 | 说 明 |
比赛日 | 07:00-07:30 | 启封赛场 | 在裁判员和监督仲裁组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启封赛场 |
07:45-07:55 | 竞赛选手进行一次加密 | 参赛选手持参赛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接受工作人员检录并进行一次加密确定参赛编号 | |
07:55-08:25 | 二次抽签加密 | 参赛选手凭一次加密后的参赛编号进行二次抽签加密确定赛位号 | |
08:25-08:50 | 竞赛入场检录 | 参赛选手凭赛位号接受入场检录确认没有携带竞赛禁止的工具和材料 | |
08:50-09:00 | 竞赛选手入场就位、发布竞赛任务 | 参赛选手根据赛位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竞赛工位、裁判宣读竞赛规则及赛场规则,发布竞赛任务并作必要说明 | |
09:00-13:00 | 竞赛 | -- | |
13:00-15:00 | 赛项申诉与仲裁 | -- | |
15:00-18:00 | 评分 | 裁判组对竞赛的各参赛队评分 | |
18:00-19:00 | 解密 | 对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 |
19:00-21:00 | 成绩确认 | 对成绩确认并封存。 | |
21:00-22:00 | 汇总成绩 | 对比赛成绩进行汇总 | |
22:00-00:00 | 成绩公布 | 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公布成绩 |
注:根据工位数和参赛选手人数增/减竞赛场次。
(三)竞赛过程
1.参赛选手入场和就位
参赛选手使用报到时领取的抽签号,进行一级加密顺序号及二级加密赛位号的抽取,入场时赛位号进行检录查询赛场的位置,并按照赛位位置就位等候比赛开始。
2.竞赛过程
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选手通过赛位号找到比赛赛位,正式进行竞赛,按照每个赛位提供的任务书上的项目要求,完成每个项目任务要求,并按照任务要求提交和保存竞赛结果;
3.竞赛结束
在竞赛规定时间到达后,裁判长会宣布竞赛结束,每个赛位设备锁定,参赛选手停止所有操作,并按照裁判组要求有次序的离开竞赛场地。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物联网人才培养要求和物联网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技师学院相关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赛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在校学籍为准。
同一学校相同赛项参赛队不超过 1 队,不得跨校组队。凡在往届全国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再参加同一赛项相同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织组队参赛,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三)赛前准备
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及赛位熟悉。
2.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参赛队领队必须在1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执委会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四)正式比赛
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源、通信工具。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方可开始比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竞赛过程中,每个参赛队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关的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竞赛过程中除裁判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它非竞赛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五)成绩公布
赛项成绩解密后汇总后,经裁判长签字,在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六)其他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其它未尽事宜,将在竞赛指南或赛前说明会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八、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2.竞赛设备。所有竞赛设备由大赛合作企业与承办校负责提供和保障,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
3.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配备2把工作椅(凳)。
4.技术支持区为参赛选手提供公用备件等竞赛相关设备。
5.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6.赛场开放。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面向媒体、行业专家等开放。允许媒体、行业专家等在规定的时段内沿指定路线进行现场参观。
九、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以下相关标准制定:
- IEEE802.11a/b/g/n Wi-Fi 标准
- IEEE802.15.1 低功耗蓝牙技术标准l IEEE802.15.4 ZigBee 标准规范
- 3GPP NB-IoT 标准协议
- ITU-T Y.4000/Y.2060 (06/2012) Overview of the Internetof things 物联网概述
- ISO/IEC 30141:2018 Internet of Things (loT) - ReferenceArchitecture 物联网参考体系结构
- ISO/IEC 29182-5-2013 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传感器网络参考体系结构
- GB/T 33474-2016 物联网参考体系结构
- 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 GB/T34068-2017 物联网总体技术智能传感器接口规范
- GB/T33745-2017 物联网术语
- GB/T51243-2017 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工程技术标准
- GB/T38624.1-2020 物联网网关第1 部分:面向感知设备接入的网关技术要求
- GB/T19582.2-2008 基于 Modbus 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
- 1+X 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传感网应用开发
- 1+X 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
十、技术平台
(一)通用计算机环境
个人计算机(PC机),配置不低于以下参数:
- CPU:Intel i5;
- 内存容量:8G;
- 硬盘:256G固态盘;
- 接口:1个串口,4个USB端口。
计算机配备不低于以下版本的软件:
序号 | 类别 | 设备 | 数量 |
| 软件 | Microsoft windows 10(64位) | 1 |
| 软件 | Ubuntu 18.4(及以上) | 1 |
| 软件 | Microsoft Office 2016 | 1 |
| 软件 | Microsoft Visio 2016 | 1 |
| 软件 | IAR Embedded Workbench for 8051 8.10.1 | 1 |
| 软件 | Keil uVision 5 | 1 |
| 软件 | Android Studio 3.2 | 1 |
| 软件 | VS code 1.52 | 1 |
| 软件 | Python 3.6 | 1 |
10 | 软件 | PyCharm 社区版 2022.1 | 1 |
11 | 软件 | Axure | 1 |
12 | 软件 | 调试软件包、网络扫描、侦听工具、串口调试助手等 | 1 |
(二)合作企业
本次竞赛采用北京新大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作为统一的竞赛平台,该企业为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物联网应用开发”赛项的技术支持企业。
(三)竞赛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 套 | 1 |
2 | 物联网工具箱及耗材包 | 套 | 1 |
3 | 工作台 | 张 | 2 |
4 | 计算机 | 台 | 2 |
十一、成绩评定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对参赛选手价值观与态度、物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及组织与管理能力的考察。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评定。
如出现参赛队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模块一、模块二模块顺序的得分高低排序,即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比较 模块一 的成绩,模块一成绩高的排名优先,如果 模块一 成绩也相同,则按 模块二 的成绩进行排名。如果模块一、模块二各模块分值均相同,则查看职业素养的分值进行排序。
(一)评分规则
本项目评分标准分为:评价分(主观)、测量分(客观)。按各模块评分表分别设置评分小组,由裁判长指定各组裁判人员,分别对各模块进行评分。各评分小组负责所有选手同一指标的现场评分,并签字确认评分结果。
1.评价分(主观)
评价分(Judgement)打分方式:3名(N)及以上裁判为一组,各自单独评分,计算出平均权重分,除以3(N)后再乘以该子项的分值计算出实际得分。裁判相互间分差必须小于等于1分,否则需要给出确切理由并在小组长或裁判长的监督下进行调分。
权重表如下:
权重分值 | 要求描述 |
0分 | 各方面均低于行业标准,包括“未做尝试” |
1分 | 达到行业标准 |
2分 | 达到行业标准,且某些方面超过标准 |
3分 | 达到行业期待的优秀水平 |
(样例:X区连线整齐评价标准参考)
权重分值 | 要求描述 |
0分 | 不接受(接线杂乱,未完成接线数量超过1根及以上) |
1分 | 符合行业标准(能够在线槽中规范连线) |
2分 | 符合行业标准并略高与行业标准(设备接线合理,在线槽中规范连线。) |
3分 | 完美(设备接口之间接线规范、美观,方便维护)。 |
2.测量分(客观)
测量分(Measurement)打分方式:按模块设置若干个评分组,每组由3名及以上裁判构成。每个组所有裁判一起商议,在对该选手在该项中的实际得分达成一致后最终只给出一个分值。若裁判数量较多,也可以另定分组模式。
测量分评分准则样例表:
类型 | 示例 | 最高分值 | 正确分值 | 不正确分值 |
满分或零分 | ||||
从零分开始加 |
(样例:测量评分准则)
类型 | 示例 | 最高分值 | 正确分值 | 不正确分值 |
满分或零分 | 配置温湿度传感器地址 | 0.50 | 0.50 | 0 |
从零分开始加 | 通过物联网云平台控制各执行器运作。 | 1.0 | 1.0 | 0 – 0.5 |
(二)评判方式
裁判组在竞赛规定的结束时间后,分组对参赛队伍进行考评,每组裁判3名及以上。裁判员每人有一份评分表,裁判员按照评分表中要求安装设备和提交结果按照评分表中标准进行打分评判。
(三)评分方法
1.组织与分工
(1)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仲裁组,受赛项执委会领导。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并配裁判员若干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工作。
(3)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检录工作人员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解密工作;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4)监督仲裁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监督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竞赛过程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方法
成绩评定是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队或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表现和最终成果做出评价,本赛项的评分方法分结果评分。结果评分是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和作答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评分。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备案以供核查,最终的成绩由裁判长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大赛组委会。
3.成绩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竞赛作品)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仲裁组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
4.成绩公布
赛项成绩在赛项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公布最终成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需使用大赛成绩,应报赛项执委会审批。
十二、赛场预案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相关制度执行。
1.竞赛软硬件环境和电脑在比赛前进行压力测试,验证功能正常。竞赛现场准备有1-2套完整的竞赛环境和充足的备用设备,保证在出现非选手原因的损坏时,经现场裁判认定,裁判长确认后,由赛场技术支持人员予以及时更换。
2.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掉电、故障等意外时,现场裁判需及时确认情况,安排赛场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现场裁判登记详细情况,填写补时登记表,报裁判长批准后,可安排延长补足相应选手的比赛时间。
3.本赛项竞赛过程中各个竞赛工位为独立供电且各个参赛队均采用独立网络进行竞赛,如在竞赛时某赛位参赛队出现意外境况不会影响其它赛位正常比赛,不会由此对成绩产生影响。
4.比赛期间发生大规模意外事故和安全问题,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应采取中止比赛、快速疏散人群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执委会决定。事后,赛项执委会应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详细情况。
十三、申诉与仲裁
大赛采取二级仲裁机制。赛项设赛项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申诉启动时,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
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竞赛结束后(选手赛场竞赛内容全部完成) 2 小时内,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高职院校)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四、竞赛观摩
(一)竞赛观摩
媒体观众可以在不打扰选手竞赛的要求下,沿现场指定观摩通道有组织地参观竞赛现场,了解物联网技术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在赛场外布置开放式展区,对物联网技术应用进行科普宣传,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或者未来生活的应用对公众进行展现。
(二)组织安排
观摩团在竞赛工作人员带领下,分批次到赛场观摩比赛。
(三)纪律要求
观摩团成员在赛场需保持安静,沿现场指定观摩通道有组织地参观竞赛现场,不可进入比赛区域,不可接触设备,影响选手比赛。
观摩者不可携带手机、IPAD等通讯工具进入赛场,不可与选手讲话、传递信息等,需遵守赛场纪律。
十五、赛项直播
本赛项竞赛时采用全过程录像与同步大屏直播。竞赛时组织专人进行摄像,记录比赛全过程。赛后邀请媒体采访优秀选手、优秀指导教师、裁判专家或企业人士,并留档作为赛事成果之一。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应该参加赛项承办单位组织的闭赛式等各项赛事活动。
2.在赛事期间,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3.所有参赛人员须按照赛项规程要求按照完成赛项评价工作。
4.对于有碍比赛公正和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对于比赛过程及有关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以适当方式通告参赛院校或其所属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同时停止该院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年。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应该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赛项规程合理制定训练方案,认真指导选手训练,培养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克服功利化思想,避免为赛而学、以赛代学。
2.指导教师应该根据赛项规程要求做好参赛选手安全工作,并积极做好选手的安全教育。
3.指导教师参加赛项观摩等活动,不得违反赛项规定进入赛场,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凭赛项执委会颁发的参赛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2.参赛选手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比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
3.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竞赛规程禁止使用的电子产品及通讯工具,以及其它与竞赛有关的资料和书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参赛院校、选手姓名等涉及竞赛场上应该保密的信息。
4.参赛选手比赛时间内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提前离开赛场。如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无法继续参赛的,需举手请示裁判,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选手离开赛场后不得在场外逗留,也不得再返回赛场。
6.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7.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及规定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如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等,否则视为作弊。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竞赛期间,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不能进行竞赛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10.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服从赛项执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
2.佩带工作人员证件,仪表整洁,忠于职守,语言举止文明礼貌。
3.熟悉《竞赛规程》,认真执行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5.赛场工作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6.赛场工作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需上报执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