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 顺序图第一栏对应激活该用例的参与者;(2) 顺序图第二栏是边界对象;(3) 顺序图第三栏是管理用例中其他参与对象的控制对象;(4) 通过边界对象来初始化用例,并创建控制对象;(5) 通过控制对象可创建其他边界对象;(6) 实体对象允许边界对象和控制对象访问;(7) 实体对象不能访问边界对象和控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