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基础
继承是面向对象的基本特征之一。
继承的概念
使用继承可以为一系列相关对象定义共同特征的一般类,然后其他类(更特殊的类)可以继承这个一般类,每个进行继承的类都可以添加其特有的内容。
被继承的类称为超类(super class)/父类,继承的类称为派生类/子类(subclass)。
一旦创建了一个定义一系列对象共同特征的超类,就可以使用该超类创建任意数量的更特殊的子类。
继承的语法
继承使用关键字extends(扩展)实现。
public class A extends SuperA{
}
子类可以从父类继承属性和部分方法,自己再增加新的属性和方法。通过继承可以重用父类的方法和属性,减少代码重复编写,便于维护、代码扩展。
对继承的说明
(1)子类不能从父类继承的资源:私有方法、构造方法、如果子类与父类在不同包中,子类不能继承父类中那些具有默认访问权限的方法。即不能继承那些不能访问的方法。在子类中不能访问到的那些方法,无法继承的。
理论上子类会继承父类的全部成员变量,但是子类不能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变量,如果子类与父类在不同包中,子类也不能访问父类中具有默认访问权限的成员变量。
(2)java类继承只允许单继承(只能有一个超类);java中接口允许多继承。
(3)子类中可以定义与父类中同名的成员变量,这时子类的成员变量会隐藏/覆盖父类中的同名成员变量。
(4)子类中也可以定义与父类中同名的成员方法,这时子类中的方法重写了父类中的同名方法。
子类的构造方法
(1)构造方法的调用顺序
在类继承层次中按照继承的顺序从父类到子类调用构造函数。
(2)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一定会首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
(3)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都会隐式的调用父类的无参数构造方法,如果想调用父类的其他构造方法,必须使用super(参数列表)来显式调用。
说明:编写类时,通常需要提供无参数构造方法。
(4)如果父类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或者想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则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必须显式使用super(xxx)调用父类有参构造方法。这时super(xxx)必须是子类中的第一条语句。
(5)通常的做法:
在父类中定义有参数的构造方法,负责初始化父类的成员变量。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完成从父类继承来的那些成员变量,然后初始化子类中特有的成员变量。
注意:
如果父类中定义了一个有参数的构造方法,系统就不会再为父类提供默认的构造方法。这时,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必须使用super(xxx)显示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
创建多级继承层次
public GrandFather( ){
}
public Father( ) extends GrandFather{
}
public Son( ) extends Father{
}
方法重写介绍
当子类从父类中继承来的方法不能满足需要时,子类可以重写该方法,重写方法要求方法名与参数列表都相同。
超类引用变量可以引用子类对象
SuperA sa; //声明超类的变量
A a = new A(); //创建子类对象
sa = a; //将子类对象赋给引用对象
sa = new A(); //创建一个新的子类对象,赋给超类引用变量
可以将子类的对象赋给父类的引用变量,但是这时使用父类的引用变量只能访问父类中定义的那些成员变量。换句话说,可以访问哪些成员是由引用变量的类型决定的,而不是由所引用的对象类型决定的。
对象的转型
Animal a = new Dog(); //小转大 可以自动进行
a.layal; //语法错误,这时通过a只能使用父类中定义的成员变量。编译时就确定
a.eat(); //正确
Animal a = new Dog();
Dog d = (Dog)a; //正确 大转小, 需要强制转换
Dog d = new Animal(); //错误
Dog d = (Dog)new Animal(); //语法没错,可以编译,但运行时会抛出异常
Cat c = new Cat();
d = (Dog)c; //不正确
子类对象 赋给 父类引用 可以,自动转换
父类引用 赋给 子类引用 需要强转 ,前提:父类引用确实指向了正确的子类对象
访问属性看左侧;
访问方法看右侧,重写方法后,调用子类重写后方法
super关键字
关键字super用于调用/访问从父类中继承来的实例变量和方法。
super有两种一般用法。第一种用于调用超类的构造方法。第二种用于访问超类中被子类的某个成员隐藏的成员。
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在子类中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必须是第一条语句
在本类中可以使用this()调用重载的构造方法,也必须是第一条语句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this()和super()不能同时使用
使用super访问父类中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
父类的属性被子类继承,如果子类又添加了名称相同的属性,则子类有两个相同名称的属性,如果父类型对象调用属性,就是父类的,如果是子类型对象调用就是子类的属性。
一个子类需要引用它的直接超类,都可以使用关键字super。
Object
Object类介绍
所有其他类都是Object的子类。也就是说,Object是所有其他类的超类。这意味着Object类型的引用变量可以引用任何其他类的对象。此外,因为数组也是作为类实现的,所以Object类型的变量也可以引用任何数组。
Object类定义了下面列出的方法,这意味着所有对象都可以使用这些方法。
方 法 | 用 途 |
Object clone() | 创建一个和将要复制的对象完全相同的新对象。 |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ect) | 确定一个对象是否和另外一个对象相等 |
void finalize() | 在回收不再使用的对象前调用 |
Class getClass() | 在运行时获取对象的类 |
int hashCode() | 返回与调用对象相关联的散列值 |
void notify() | 恢复执行在调用对象上等待的某个线程 |
void notifyAll() | 恢复执行在调用对象上等待的所有线程 |
String toString() | 返回一个描述对象的字符串 |
void wait() void wait(long milliseconds) void wait (ling milliseconds, int nanoseconds) | 等待另一个线程的执行 |
对象相等性比较
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实现等价于“==”运算符,比较相等,如果实现对象的内容相等比较,自己的类必须重写equals方法。
例如:String类对equals()方法进行了重写,重写后的equals方法比较两个两个字符串的内容是否相同。
Object类的常用方法
equals(Object obj)方法
比较对象相等 Object类的实现是 等价于 ==
相等的含义: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
自己的类要比较对象相等,重写equals()方法
toString()方法
直接打印对象时,默认调用对象的toString()方法
Object类的toString方法输出格式:
getClass().getName() + '@' + Integer.toHexString(hashCode())
自己的类要重写toString()
protected Object clone()
克隆对象的方法 被克隆的对象的类必须实现Cloneable接口
finalize()方法
//终结方法
当垃圾回收器确定不存在对该对象的更多引用时,由对象的垃圾回收器调用此方法。
HashCode()方法
返回该对象的哈希码值
当我们重写equals()方法,判断两个对象相等时,最好也同时重写hascode()方法,让相同对象的哈希码值也相同
final
final修饰变量、方法、类
如果final修饰变量,变量就是常量,常量不可修改,定义时必须初始化
如果final修饰方法,方法就不能被子类重写
如果final修饰类,类就不能再被扩展,不能再有子类。Java类库中的String、Math就是final类。
引用类型的常量
如果常量是基本数据类型,不可以再修改。
如果常量是引用类型,不能再将其他对象赋给该引用,但可以使用该引用改变对象内部的属性。
例如
final Student s = new Student(“zhangsan”,20);
s = new Student(“李四”,20); //错误
s.setName(“李四”); //可以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