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 2017年,我的毕业季,当时还没学过react,当时在技术圈子有了相关的热度问题,在此我想回顾一番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
1,fb改开源协议了,改成了:当使用方跟fb打官司的时候,收回专利授权,不给使用方用,用就是侵权。
当然最终react又改回来了MIT协议,这个就是随便你搞的协议。。。(原谅我这么不严谨,但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哈哈哈)
背景
- 公司发了一篇关于申请专利的通知,我想起来了两年前我司也是有用react这些有关专利问题的技术,想了解来龙去脉,且想了解如何从前端领域出发去申请专利
- 搜索过一轮发现,大多数技术行家都对专利这个事这么认知的: 只要能提供完整的前人没有过的解决方案,不管是任何技术,都可以去申请专利,往往是一个技术点+业务点,不是一款游戏,也不是一个公知的(他们叫‘智力活动规则’)常识
参考:
大神介绍
态度
- 不想折腾,除非有很多参考的点,且恰好对某个技术有兴趣(比如我对web拖拽实现定位旋转等问题就很有兴趣),才会考虑到专利这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