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推荐了一本神奇的史记:人类简史(电子版)
读到里面比较有意思的地方(节选):
智人的想象 是维持社会秩序的起因
里面用了生物学来解读美国的独立宣言来验证这点:
- 这两份文本让我们左右为难,不管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美国《独立宣言》,都声称自己说的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美国人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巴比伦人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但事实上,他们都错了。不管是汉谟拉比还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心中都有个想象的现实,想象着这个世界有着放诸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例如平等或阶级),但这种不变的原则其实只存在于智人丰富的想象力里,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告诉彼此的虚构故事中。这些原则,从来就没有客观的正确性
- 而根据生物学,人并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没有“造物者”去“赋予”人类什么。个体诞生的背后就只是盲目的演化过程,而没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赋予”其实就只是“出生”。 同样,生物学上也没有“权利”这种事,只有各种器官、能力和特性。鸟类会飞就是因为它们有翅膀,可不是因为有什么“飞的权利”。此外,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没有什么“不可剥夺”的问题,它们常常会不断突变,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完全消失。例如鸵鸟,就是失去了飞行能力的鸟类。所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实是“可变的特性”。
以及,怎么对待用想象来维持秩序:
- 伏尔泰就曾说:“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神,但可别告诉我的仆人,免得他半夜偷偷把我宰了。”汉谟拉比对于阶级原则、美国国父杰斐逊对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