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命名规范
本节内容主要参考自代码大全(第二版)
1、变量命名的注意事项
- 变量命名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名字要能准确的描述出该变量所代表的事物
- 变量名长度最好控制在10~16个字符之间
- 对位于全局命名空间中的名字加以限定词,并且应该一般加在后面
- 常见的限定词:
Total, Sum, Average, Max, Min, Record, String, Pointer
Num
比较特殊,加在前面表示总数,加在后面表示下标。不过为了避免混淆,总数最好用Total/Count
来表示,下标用Index来表示
- 常见的限定词:
- 准确使用对称词,如
first/last
举一些例子:
变量用途 | 变量名称 | 备注 |
---|---|---|
支票累计额 | checkTotal | |
列车速度 | velocity | |
每页行数 |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