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经济金融基础之银行体系

银行体系

考试内容:
①熟了解银行的起源与发展;
②熟悉我国银行的分类与职能;

一 银行起源与发展

考点1 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 商业银行是指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多种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
2 现代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建立起来的。
一是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商业银行。
二是按照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组建股份商业银行。
3 现代商业银行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利息水平适当
二是信用功能扩大
三是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现代商业银行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

考点二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是从现代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逐渐演变而成的。
首先,中央银行的产生是集中统一银行券发行的需要。
其次,中央银行的产生是统一票据交换及清算的需要。
再次,中央银行的产生是”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最后,中央银行的产生是对金融业统一管理的需要。
正是由于银行券发行的集中、票据清算、最后贷款人和监管的需要,一些大的商业银行逐渐从商业银行体系中分离出来,演化成为中央银行。

二 银行业分类与职能

考点1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代表政府干预经济、管理金融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
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在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方针政策时具有相对独立性等特征。
中央银行的职能主要有:
①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②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办理商业银行间的清算;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③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代理国库;对国家提供信贷;在国际关系中,代表国家与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处理各种国际金融事务。

考点2 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

开发性计容机构基本内涵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以国家信用为依托,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
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业务 规划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营运业务;综合金融业务。
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并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金融机构。
大多数国家成立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有开发银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进出口政策性银行。
1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①经济调控职能
②政策导向职能
③补充性职能
④金融服务职能
2 政策性银行机构
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①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批准设立,同年7月1日正式开业。
2008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整体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是以银行业务为主体,同时附设以经营证券业务为主的”国开证券“和以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为主的”国开金融“子公司。
业务:管理和运用国家核拨的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向社会发行财政担保建设债券;办理有关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转贷,经国家批准在国外发行宅u请安,根据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筹集国际商业贷款等;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办理建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担保和咨询等业务;为重点建设项目物色国内外合资伙伴,提供投资机会和投资信息;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②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
职责: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有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等,提供金融服务。
业务范围:办理出口信贷和进口信贷;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贷款;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提供对外担保;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办理本行贷款项下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筹集资金;办理国际银行家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从事自营外汇资金交易和经批准的代客外汇资金交易;办理与本行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评估和见证业务;经批准或受委托的其他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领域:外经贸发展和跨境投资、”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科技、文化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等。
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
职责: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通过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和向境内金融机构发债等方式举措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主要业务:办理由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发行金融债券;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办理棉粮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考点3 商业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是以办理存贷款和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最明显的特征是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 商业银行的职能 双信一支一金融
①充当信用中介 最基本的职能
②充当支付中介
③信用创造功能
④金融服务
2 商业银行机构
①大型商业银行 六大行
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
2006年10月在沪、港两地同时公开上市。
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7月分别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中国银行改组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2006年6月、7月,先后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
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的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
1994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不再履行财政管理和政策性业务职能。
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05年10月和2007年9月分别在香港和上海完成上市工作。
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
1986年交通银行作为改革试点,经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开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A股正式上市交易。
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我国邮政部门于1986年恢复办理储蓄业务。
2007年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包括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共12家。
③城市商业银行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我国开始陆续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后改称城市商业银行。
经过多年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发展成熟,已经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转变经营模式,在当地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
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
⑥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是指在我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背景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
1981年,香港南阳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考点4 非银行金融机构

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国际上广义理解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金融机构,具有特定使命以及较为宽泛的业务范围。
我国于1995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农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建行
外加国家开发银行。
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主要是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3 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4 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以资金融通为目的,以租赁业务为载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之相对的是实物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是经营性租赁业务。
在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特指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以上(含)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
5 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6 货币经纪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是指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货币经纪公司的经纪业务为:
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
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
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
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
7 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 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来源包括实收资本、向投资人的借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融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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