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建议 扫清阻碍助推进

        众所周知,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之后,在推进过程中遭受了诸多障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的规模还将继续加大,所以,面对这些障碍,应该采取相应措施,逐步扫清不良资产证券化推进过程中的阻碍,为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望能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帮助。

        第一,建立健全配套法律法规。首先应解决SPV设立和运营的法律障碍,规范SPV在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真实出售、资产池管理和会计处理等关键问题。参照欧美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市场情况,构建符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形成统一的监管框架。出台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以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反馈至各参与主体,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第二,加快市场需求和供给主体培育。在确保风险总体可控的条件下,进一步降低不良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的准入门槛,推动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发行商的多元化和投资者的多元化,尽量让更多的民营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更多的参与进来,逐渐扩大规模。放宽对券商、保险、基金投资范围的限制,为证券市场培育更多的投资者。加快培育证券化流程所需的中介机构,如信用评级、信用増级和资产评估,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第三,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督协调。透明良好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首先,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发行人全面披露基础资产情况。其次,提高评级机构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的参与度,发挥专业力量的监督作用。最后,有银监会牵头,成立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等机构参与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调。

        第四,加强证券化产品的监管。08 年的次贷危机爆发主要是由于资产证券化定价过程的信息不透明、再证券化程度高以及监管不到位所造成的,所以加强监管势在必行,具体我们要加强对评级机构监管,改变有发行人付费的运行模式,降低道德风险,使其能真正发挥对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提示作用,同时,扩大资本对风险的覆盖面,将资产证券化风险等都纳入资本监管范畴,还要使场外衍生品交易尽可能集中化,让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真正的监督运行,控制风险。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实施,我国尚在初步阶段,即使目前我们能够把所有的问题全都解决,不可避免未来还会遇见更多的问题,但我们逐步推进,逐步完善,在现有的基础上为不良资产证券化铺平道路,建立更好的风险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并且使信息披露更透明化,这样不良资产证券化以后的道路将会越发通畅。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