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北京市技术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对本市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发布了《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保留和取消事项目录》。其中,市科委负责的“技术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被列为取消事项。因此,市科委与市工商局发布的《北京市技术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京科政发[2002]623号) 从即日起废止。有关技术经纪人员资格认定方面的工作,由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和北京经纪人协会共同负责。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