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类的方法
1、类的方法包括三个部分:方法名、返回类型和方法主体。
2、方法定义规范:方法名用动词;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词组成,第一个单词小写,第二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3、方法定义了类的某种行为(功能),而且被封装在类中,实施细节被隐藏。
通从俗讲:方法像是个黑匣子,用时只用方法名调用,方法体内具体实现被隐藏。
只有当方法被调用时,方法本身才会运行。
4、方法可以是没有返回值的(void);如果有返回值则用java关键字return返回相应的值。
5、Java中的return语句总是和方法有密切关系,return语句总是用在方法中,有两个作用,
一个是返回方法指定类型的值(这个值总是确定的),
一个是结束方法的执行(仅仅一个return语句)。
6、方法调用:
(1)、同类中的方法直接用方法名调用。
(2)、调另外一个类中的方法,要new相对应类的对象,然后用(对象名.方法名)调用。
7、如果要使用方法的返回值,要定义一个相对应类型的变量去接收,然后再用。
8、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重点.难点):
(1)在类中声明的变量叫类的成员变量,在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叫局部变量。
(2)成员变量如果声明时没有赋值,系统会赋给一个默认值,而局部变量必须在使用前先赋值。
9、包(package)在java中的作用:
(1)允许将类分成不同的小单元,容易管理和使用。
(2)防止命名冲突。
(3)允许更广范围内保护类、数据和方法。
10、package是java关键字,包的声明必须是java源文件中的第一条非注释性语句;而且一个java
源文件只能有一个包声明语句。(包名一般小写,如:package net.javagroup.mypackage)
11、如果使用不同package中的类,有两种方式:
(1) 导入相关包名.类名(或包名.*)
(2) 用类的全名:包名.类名 如:java.util.Date uDate = new java.util.Date();
12、如果在同包下有与引入的其它包下的类同名, 首先会用同包中的类。
13、javaDoc注释: 以/** 开头,以*/结尾。
14、静态方法:从程序运行开始,static域就已经确定下来,
因此在没有创建对象之前,就可以引用该区域变量及函数,
而非static域的变量及函数,必须等实例化之后才可以通过对象来调用。
(具体可参阅 本章-静态对象与实例化对象的区别- )
15、本章单词:
package
document
import
diplay
method
version
parame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