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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继承性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继承是多态的前提,如果没有继承,就没有多态。
继承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共性抽取。
继承关系当中的特点:
1.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内容”。
2.子类还可以拥有自己专有的内容。
父类可以叫做基类,超类。
子类也可以叫派生类
在继承的关系中,“子类就是一个父类“。也就是说,子类可以被当作父类看待。
例如父类是员工,子类是讲师,那么”讲师就是一个员工“。关系:is - a。
定义父类的格式:(一个普通的类定义)
public class 父类名称{
//……
}
定义子类的格式:
public class 子类名称 extends 父类名称{
//……
}
在父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如果成员变量重名,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有两种方式:
直接用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
等号左边是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间接通过成员方式访问成员变量:
该方法属于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父子类成员方法:
在父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
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注意事项:
无论是成员方法还是成员变量,如果没有都是向上找父类,绝对不会向下找子类的。
重写与重载区别:
重写(Override)
概念:在继承关系当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重写(Override):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覆盖、覆写。
重载(Overload):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方法的覆盖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方法覆盖重写的注意事项:
1.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
@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
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方法覆盖重写。
2.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前提:String有一个父类->Object类(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Object)/
3.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小扩展提示:public>protected>(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private
原则: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进行修改,推荐定义一个新的类,来重复使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尽量不要修改老类)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1.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的子类构造。
2.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3.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4.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super关键字的用法有三种:
1.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2.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3.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this关键字用法:
super关键字用来访问父类内容,而this关键字用来访问本类内容。用法有三种:
1.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2.在苯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3.在本类的构造函数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
在第三种用法当中要注意:
A.this(...)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一一个。
B.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Java继承三大特性:
1.Java语言是单继承的
2.Java语言可以多级继承
3.一个子类的直接父类是唯一的,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拥有很多个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