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行业2017新风向

2005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电子签名法》,一方面由于在电子商务活动中难以保证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及法律性,另一方面,《电子签名法》中没有具体的实施细节,因此,实践中真正采用电子签名的企业并不多见。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也就意味着电子合同之签署及履行依法与签字、盖章之纸质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事实上,电子签名技术在很早以前就投入了银行、政府等系统,但值得注意的是,也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敢随意使用。

过去,互联网签约方式主要有两种:线上下单再快递派专人线下签约,但这样线上、线下脱节,工作效率低下,签约化成问题;另一种则采用Ukey签约,跟银行U盾类似,需要插在电脑上验证,再去签约,但移动设备场景增多,Ukey显然不够方便。

而电子合同的优势在于线上可进行远程需求,签约成本低,效率高、易于管理、但往往优势明显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计算机系统里电子数据极易被复制、修改或删除,这些问题使得很多企业对其望而却步,尽管可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但安全起见,还是不会轻易尝试。

对此,京本源表示,这些风险都是可以防范的,通过采用我们的数字指纹防伪印章专利技术使印章与签署文本紧密结合,做到签署后内容如何改动都将被发现,一文一签,不可扫描、拷贝、复制移动或伪造使用。

今年,金融、旅游等领域互联网巨头已陆续使用电子合同签约服务,这对于电子签名/电子合同SaaS(软件即服务)平台来说是极大的机遇,也是行业的鼓励。未来,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业内人士也指出,2017年将是电子签名行业关键的一年。在此期间,行业是否还会遇到新的问题,是否能够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合法有效,仍有待市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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