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P中,评估范围通常有两个(通俗理解):
1、工厂级别:用到PP模块的话一定是在工厂级别,每个工厂内一个价格;
2、公司级别:整个公司内一个价格(很少);
在上图整个MM过程中,比如收货这个节点,我们进入什么科目呢?
比如上面的例子新旧系统转换的时候初始库存的录入(Mvt:561),可以默认使用其标准价格/移动平均价,也可以手动录入旧系统里面的价格(会计调账)。
比如采购收货(Mvt:101),Migo收货的时候会计凭证会自动带入三个价格。
1、借方:收货账户以物料标准价来计算;
2、贷方:GR/IR以采购价格来计算;
3、借方/贷方:Diff差异计算物料标准价与采购价格的差异;
如遇标准价格有误,可通过事务代码MR21进行更改(一般不建议)。
那么这里所说的标准价是怎么过账的呢?
那么这里所说的移动平均价又是怎么过账的呢?
上图中为了使用了移动平均价也会产生Price Difference呢?
原因是步骤(4)做了采购收货,单价为2.4元,然而发票校验又在物料消耗之后,发票校验的单价是2.2元,那么100个数量的差异就是20元,当前的库存数量仅有50个,那么只能承担10元,另外10元只能进入到Price Difference科目中(原因:库存数量<发票校验数量)。
其实在SAP中没做一笔移动,系统都会记录下来(OMJJ-配置移动类型),产生相应设定好的处理方式,然后找到相应的过账科目(OMWB-配置过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