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与箭头函数

  • 函数与Symbol

  • 完成变量值的互相交换

  • 利用symbol对数组去重

  • 箭头函数this指向

利用symbol对数组去重

  • 箭头函数this指向

  • 掌握数字类型新用法

  • 掌握对象新用法

  • 掌握箭头函数

  • 掌握拓展运算符

  • 熟练运用symbol类型

1.数字类型的用法

(1)、传统写法

在ES5中,我们存在几个全局函数 isNaN函数,isFinite函数,parseInt函数,parseFloat函数等,对于这些全局函数的使用很简单,就拿isNaN函数来举例。

ES5中的写法是:

以上两种写法均可,isNaN是全局函数,本身就是属于window对象下的一个方法,所以大部分人会使用第一种写法。

但是在ES6的标准中,isNaN方法被移植到了Number对象上,也就是原本属于全局对象window下的函数,现在属于Number对象上了,同样被处理的函数还有isFinite函数,parseInt函数,parseFloat函数。

被移植后的函数使用方式是这样的:

在使用之前必须指明它是Number对象下的函数,否则会被默认为window下的函数。

(2)、Number.isNaN函数

Number.isNaN函数:用于判断传入的是否是非数值,注意:是判断非数值,而不是判断数值,IsNaN的全称是: is not a number。

那么,移植到Number对象isNaN函数和原本是全局函数的isNaN函数,有不一样的地方吗? 传统的isNaN函数会把非数值的参数转化成数值再进行判断,而Number. isNaN只对数值类型有效,非数值类型的参数一律返回false。

Number下面的isNaN都懒得给字符串’abc’做类型转换,直接返回false。而ES5中的isNaN函数会对字符串’abc’进行类型转换后,发现它是一个NaN(非数值),才返回true。

所以我们在使用这个函数到时候还要小心,当返回false的时候,不一定就是一个数值,有可能是一个非数值类型的参数。

(3)、Number.isFinite函数

Number.isFinite函数:用来检查一个数值是否非无穷。注意是判断非无穷,不是判断无穷,这里跟isNaN函数一样,有点绕。

注意第二行代码的参数:Infinity,Infinity是window对象下的一个常量,表示一个无穷数。所以第二行代码会返回false。此外,isFinite函数跟isNaN函数一样,也只是对数值类型有效,对非数值类型的参数一律返回false。

所以同样要注意,当Number.isFinite函数返回false的时候,参数不一定就是一个有穷的数值类型,也有可能是一个非数值类型的参数。如:字符串’abc’。

(4)、Number.parseInt函数

parseInt函数:解析一个字符串,返回一个整数。parseInt函数同样是从window对象下移植到Number对象下,但是它的作用没有任何变化。

以上函数都是在window对象下,移植到了Number对象下,这么做的目的是慢慢地减少全局性的函数,把全局函数合理地规划到其他对象下,渐渐实现语言的模块化。

(5)、Number.isInteger函数

Number.isInteger函数:用来判断是否是整数。

上面的运行结果也如我们所料,数值3.2不是整数,返回false。不过有一点要注意:在javascript内部对整数和浮点数采用一样的存储方式,因此小数点后如果都是0的浮点数,都会被认为是整数。看个例子就知道了:

数值3.0和3.00都会被认为是整数。

(6)、Math.trunc函数

Math.trunc函数:用于去除一个数的小数部分,返回整数部分。

运行结果也很好理解,如果传入的参数是整数,就直接返回整数,如果是小数,就去除了小数部分,返回整数部分:3。

(7)、Math.sign函数

Math.sign函数:用来判断一个数到底是正数、负数、还是零。

返回的结果类型有点多,我们分别来讲解一下,参数如果是正数,结果返回1;如果是负数,结果返回-1;如果是0,结果返回0;如果是一个非数值类型的参数,结果返回:NaN

2.对象的使用

(1)、对象的传统写法

传统表示法:

上面的案例很简单,变量person就是一个对象,对象含有name属性和一个say方法。表示法是用键值对的形式来表示,这就是传统的表示法。

ES6中的简洁写法:

咱们来讲解一下上面这个案例,首先定义两个变量name和age,分别用传统的写法和ES6中的写法,把变量作为person对象的属性值。第一种写法大家很熟悉,使用键值对的表示法,而ES6中的新写法只是简单地用两个变量名即可,而得到的结果跟传统的写法一样。

这也就是新的写法更简捷了,变量名可以作为键值对的键(变量名name和age),而变量的名作为值(变量的值Zhangsan和12),最后一起组成了person对象的内容{name:”Zhangsan”,age:12}。

对象的属性可以这样简写,那么对象的方法表示呢?

我们来讲解方法的简写表示法:

  

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两种写法的区别,不管是属性还是方法,确实ES6给我们带来的表示法更加简捷,代码量更少。

(2)、ECMAScript6中属性名的更新

用字面量定义一个对象的时候,可以用表达式作为对象的属性名或者方法名。

注意上面person对象的定义,其中属性名和方法名都是用中括号[ ]包裹着,里面都是一个字符串相加的表达式,这就告诉我们,用字面量(大括号{ })定义对象的时候,属性名和方法名可以是一个表达式,表达式的运算结果就是属性名或者方法名。这点改进会使得对象在实际开发中的使用变得更加的灵活方便。

(3)、Object.is函数

函数的作用:比较两个值是否严格相等,或者说全等。

严格相等和抽象相等:

可以看到,抽象相等用“==”表示,严格相等用“===”表示,进行严格相等判断的时候,首先要求类型是一样的,否则会直接返回false。

所以上面的例子中,变量str和变量num一个是字符串类型,一个是数字类型,所以结果是false,而抽象相等会对类型不一致的两个变量进行类型转化,转成同一类型再进行判断。“12”转换成数字类型得到12,再进行比较后得到的结果是true。

上述的执行结果跟我们预期的一样,参数类型不一样str和num进行比较,得到的结果是false。变量类型和值都一样的num和num2进行比较,得到的结果是true。

(4)、Object.assign函数

函数作用:将源对象的属性赋值到目标对象上。(assign [əˈsaɪn] :分派、指派、委派)这么讲肯定是有点抽象的,咱们用案例说话,更直观更形象:

注意输出的结果,target对象已经不是{ a:1 }了,而是变成了{a: 1, b: 2, c: 3},经过Object.assign( )函数的处理,源对象的属性被添加到了target对象上。这就是Object.assign( )函数的作用。

此外,Object.assign( )函数的参数还可以是多个(至少是两个)。我们在上面的案例稍做修改,加一个参数:

我们从最后打印出来的结果可以看出,对象origin1和对象origin2的属性都被添加赋值到了对象target上。也就是Object.assign( )函数参数中的源对象可以是一个或者一个以上,而目标对象只有一个。

那么,如果赋值过程中,对象的属性出现了相同的名字怎么办?如果这样,后面的属性值就会覆盖前面的属性值。还是上面的案例稍做修改,看代码:

每个对象属性都含有属性a,它的值从1到最后变成了3,也就是Object.assign()函数处理的过程中,会把最后出现的属性覆盖前面的同名属性。

巧妙利用Object.assign( )函数的功能,我们可以完成很多效果,比如:给对象添加属性和方法,克隆对象,合并多个对象,为对象的属性指定默认值。

(5)、Object.getPrototypeOf函数

函数作用:获取一个对象的prototype属性。这里的对象我们用一个自定义类实例出来的对象来演示。

这个案例代码有点长,但是为了大家能看懂,我把注释写得比较详细,前面部分都是关于面向对象的实现。把函数Person用new关键字调用,这个时候函数Person就相当于构造函数或者说是一个类,实例化后是一个对象,这个对象会继承Person类的prototype的属性和方法。上述例子中,也就是对象allen继承了一个say方法,可以直接调用。

如果你想看看prototype中还有哪些方法和属性,那么,你就可以使用Object.getPrototypeOf( )函数来获取,参数就是allen对象,最后的结果也如我们所料,确实打印出了我们刚开始定义好的内容:一个对象,含有一个say方法{say:function(){.....}}。

那么,如果我想为这个对象修改prototype的内容,要怎么办?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用ES6给我们的另一个方法。

(6)、Object.setPrototypeOf函数

函数作用:设置一个对象的prototype属性。

上面的代码,我们使用Object.setPrototypeOf()函数对对象的prototype属性进行了修改,具体的修改是重写了say方法。在修改前,我们曾经调用过一次say( )方法,得到的结果是打印hello,修改之后我们再一次调用allen.say( );得到的结果是打印出hi,说明我们修改成功了。

最后两个函数Object.getPrototypeOf()和Object.setPrototypeOf()的案例代码有点长,涉及到了javascript的面向对象内容。新手如果没有接触过面向对象的话,读起来一定会懵逼,这里有必要拓展一下javascript的面向对象。

(7)、Javascript中面向对象

Javascript本身不是一种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在ES5中,它的语法中也没有class(类的关键字),但是,开发者可以利用对象的原型prototype属性来模拟面向对象进行编程开发。

上面的案例告诉我们,模拟面向对象编程有几个关键步骤:1、构造函数;2、给prototype对象添加属性和方法;3、实例化;4、通过实例化后的对象调用类的方法或者属性。

注意:面向对象是一种编程思想,并不是具体的工具。

3.函数的使用

(1)、参数的默认值

传统方式:

上面是传统的实现方式,通过或运算实现,原理:如果运算符 || 左侧为true,直接返回左侧的值,否则返回右侧的值; 在person函数内,如果参数n没有传参,那么变量name得到的值就是“Zhangsan”,如果传参了,变量name的值就为参数n的值。

但是,前提是参数对应的布尔值不能false(比如:数字0,空字符串等转换成布尔值就是false),这就使得这种传统的实现方式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ES6的写法:

看,我们把默认值的设定放在了参数上:(name = 'Zhangsan',age = 25),这样就实现了参数name的默认值为‘Zhangsan’,age的默认值为25。而不需要在函数体内进行检测,函数体内可以专注对参数的使用或者运算,再也不用担心函数的实际传参情况了。

上面的案例,我们对person( )函数进行两次调用,区别是有传参数和没传参数,运行的结果也符合我们的预期:没传参,得到的是默认值Zhangsan 25,传参就会得到传入的参数值:Lisi 18。

但是,多留个心眼,凡事总会有但是,如果函数有多个参数,但只有部分需要指定默认值,另一部分不需要的话,那么,设定默认值的参数一定要放在最后。看案例:

上面的person函数,两个参数name和age,其中只有age需要指定默认值,name不需要,那么,age的排序就必须放在最后,name放在前面。也就是有默认值的参数后面不能再跟不需默认值的参数了。

另外,只有当传入的参数为undefined,才会触发默认值赋值。否则,哪怕你传的参数值为0,false,null都不会触发默认值赋值,这就完美的解决了传统实现方式的弊端,试试看:

看person( )函数的4次调用和结果,只有不传或者传入undefined的时候才会触发默认值赋值,得到12,传入数字0或者null都不会触发默认值赋值。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地方,函数的参数是默认声明的,声明过的变量,就不能用let或者const关键字再次声明,否则会报错的,不信给你看一个案例:

上面这种情况,函数被调用后,就会报错,会提示你age已经被声明过了,你别再声明它了。

(2)、rest参数

rest参数,这是一个新的概念,rest的中文意思是:剩下的部分。

上面的代码注释把每一步都写得很详细,首先,我们会看到一个陌生的语法:...values;咦?这是什么鬼?这是一种新的写法,也就是我们要介绍的rest参数,它代表的意思是:在实参中,除了第一个参数以外,剩余的参数都会被...values获取到。

在上面的案例中:sum(res,1,2,3,4),也就是除去实参 res 以外的参数,它们是1,2,3,4一共4个参数。它们全被...values收入囊中,接着,我们打印了values,看到的结果是一个数组:[1,2,3,4],也就是这4个参数被装在了一个数组中,我们想要使用这4个参数的话,就可以用数组的方法来对他们进行处理,所以我们用了forEach方法对它们进行了循环,并求和,把求和结果存储到了变量res中,最后我们打印出结果,得到了数字10,也就是数字1,2,3,4的求和结果。

(上面这段有点长,耐心读完了吗?读不懂,可以拉上去再阅读一遍上面的代码案例)

上面的案例主要是介绍了rest参数的用法,首先是表示法:...values(三个点+变量名);其次,values是一个数组;我们要学会这两点即可。

要注意的是,rest参数必须是函数的最后一个参数,后面不能再跟其他参数,什么意思呢?看案例:

上面有错误和正确的两种表示,在注释上有说明原因。总之rest参数后面不能再跟有其他参数。

rest参数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函数使用,只在特定的情境下会比较适用,比方说刚刚案例中的求和函数,就十分适合要rest参数把实际的参数收集起来放在数组中进行求和,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它可以事半功倍,减少代码量,提高开发效率。

(3)、扩展运算符

上面讲到的rest参数,它的表示法使用...(三个点),它除了用在rest参数中,还有其他用途,我们称这种表示法为扩展运算符,那么,它还有什么作用呢?

它一般结合数组使用,把数组的元素用逗号分隔开来,组成一个序列。我们看一下实际案例

// 拓展 tuozhan

var arr = [10, 20, 30, 40];

// 1、遍历数组

console.log(...arr);

// 2、当做数组的元素

console.log("哈哈", 10, 20, 30, 40, true);

console.log(["哈哈", ...arr, true]);

// 3、用于深拷贝

var arrNew = [];

// arrNew = [...arr];

[...arrNew] = arr;

console.log(arrNew);

arr.push(50);

console.log(arr);

console.log(arrNew);

// 4、用于函数的调用

function demo1(x, y, z, m) {

console.log(x + y + z + m);

}

demo1(arrNew[0], arrNew[1], arrNew[2], arrNew[3]);

demo1(...arrNew);

// 5、与解构赋值结合

var [a, ...arr1] = arrNew;

// console.log(a, b, c, d);

console.log(a, ...arr1);

// 6、转化成真正的数组

var str = "hello";

var arrStr = Array.from(str);

console.log(arrStr);

console.log(...str);

console.log([...str]);

4.箭头函数

箭头函数,这又是一个新概念,ES6给我们介绍一种全新的定义函数的方式,就是用箭头符号(=>),故得名为箭头函数。具体怎么用,我们来看案例:

ES6标准新增了一种新的函数:Arrow Function(箭头函数)。

(1)、基础语法

通常函数的定义方法

var fn1 = 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function fn2(a, b) {

return a + b

}

使用ES6箭头函数语法定义函数,将原函数的“function”关键字和函数名都删掉,并使用“=>”连接参数列表和函数体。

var fn1 = (a, b) => {

return a + b

}

(a, b) => {

return a + b

}

当函数参数只有一个,括号可以省略;但是没有参数时,括号不可以省略。

// 无参

var fn1 = function() {}

var fn1 = () => {}

// 单个参数

var fn2 = function(a) {}

var fn2 = a => {}

// 多个参数

var fn3 = function(a, b) {}

var fn3 = (a, b) => {}

// 可变参数

var fn4 = function(a, b, ...args) {}

var fn4 = (a, b, ...args) => {}

箭头函数相当于匿名函数,并且简化了函数定义。箭头函数有两种格式,一种只包含一个表达式,省略掉了{ ... }和return。还有一种可以包含多条语句,这时候就不能省略{ ... }和return

() => return 'hello'

(a, b) => a + b

(a) => {

a = a + 1

return a

}

如果返回一个对象,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是单表达式要返回自定义对象,不写括号会报错,因为和函数体的{ ... }有语法冲突。

注意,用小括号包含大括号则是对象的定义,而非函数主体

x => {key: x} // 报错

x => ({key: x}) // 正确

箭头函数看上去是匿名函数的一种简写,但实际上,箭头函数和匿名函数有个明显的区别:箭头函数内部的this是词法作用域,由上下文确定。(词法作用域就是定义在词法阶段的作用域。换句话说,词法作用域是由你在写代码时将变量和块作用域写在哪里来决定的,因此当词法分析器处理代码时会保持作用域不变 。

(2)、箭头函数基本特点

(1). 箭头函数this为父作用域的this,不是调用时的this

箭头函数的this永远指向其父作用域,任何方法都改变不了,包括call,apply,bind。

普通函数的this指向调用它的那个对象。

let person = {

name:'jike',

init:function(){

//为body添加一个点击事件,看看这个点击后的this属性有什么不同

document.body.onclick = ()=>{

alert(this.name);//?? this在浏览器默认是调用时的对象,可变的?

}

}

}

person.init();

上例中,init是function,以person.init调用,其内部this就是person本身,而onclick回调是箭头函数,

其内部的this,就是父作用域的this,就是person,能得到name。

let person = {

name:'jike',

init:()=>{

//为body添加一个点击事件,看看这个点击后的this属性有什么不同

document.body.onclick = ()=>{

alert(this.name);//?? this在浏览器默认是调用时的对象,可变的?

}

}

}

person.init();

上例中,init为箭头函数,其内部的this为全局window,onclick的this也就是init函数的this,也是window,

得到的this.name就为空,因为window默认name属性为空。

(2). 箭头函数不能作为构造函数,不能使用new

//构造函数如下:

function Person(p){

this.name = p.name;

}

//如果用箭头函数作为构造函数,则如下

var Person = (p) => {

this.name = p.name;

}

由于this必须是对象实例,而箭头函数是没有实例的,此处的this指向别处,不能产生person实例,自相矛盾。

(3). 箭头函数没有arguments,caller,callee

箭头函数本身没有arguments,如果箭头函数在一个function内部,它会将外部函数的arguments拿过来使用。

箭头函数中要想接收不定参数,应该使用rest参数...解决。

let B = (b)=>{

console.log(arguments);

}

B(2,92,32,32); // Uncaught ReferenceError: arguments is not defined

let C = (...c) => {

console.log(c);

}

C(3,82,32,11323); // [3, 82, 32, 11323]

(4). 箭头函数通过call和apply调用,不会改变this指向,只会传入参数

let obj2 = {

a: 10,

b: function(n) {

let f = (n) => n + this.a;

return f(n);

},

c: function(n) {

let f = (n) => n + this.a;

let m = {

a: 20

};

return f.call(m,n);

}

};

console.log(obj2.b(1)); // 11

console.log(obj2.c(1)); // 11

(5). 箭头函数没有原型属性

var a = ()=>{

return 1;

}

function b(){

return 2;

}

console.log(a.prototype); // undefined

console.log(b.prototype); // {constructor: ƒ}

(6). 箭头函数不能作为Generator函数,不能使用yield关键字

(7). 箭头函数返回对象时,要加一个小括号

var func = () => ({ foo: 1 }); //正确

var func = () => { foo: 1 }; //错误

(8). 箭头函数在ES6 class中声明的方法为实例方法,不是原型方法

//deom1

class Super{

sayName(){

//do some thing here

}

}

//通过Super.prototype可以访问到sayName方法,这种形式定义的方法,都是定义在prototype上

var a = new Super()

var b = new Super()

a.sayName === b.sayName //true

//所有实例化之后的对象共享prototypy上的sayName方法

//demo2

class Super{

sayName =()=>{

//do some thing here

}

}

//通过Super.prototype访问不到sayName方法,该方法没有定义在prototype上

var a = new Super()

var b = new Super()

a.sayName === b.sayName //false

//实例化之后的对象各自拥有自己的sayName方法,比demo1需要更多的内存空间

因此,在class中尽量少用箭头函数声明方法。

(9). 多重箭头函数就是一个高阶函数,相当于内嵌函数

const add = x => y => y + x;

//相当于

function add(x){

return function(y){

return y + x;

};

}

(10). 箭头函数常见错误

let a = {

foo: 1,

bar: () => console.log(this.foo)

}

a.bar() //undefined

bar函数中的this指向父作用域,而a对象没有作用域,因此this不是a,打印结果为undefined

function A() {

this.foo = 1

}

A.prototype.bar = () => console.log(this.foo)

let a = new A()

a.bar() //undefined

原型上使用箭头函数,this指向是其父作用域,并不是对象a,因此得不到预期结果

(3)、this的指向实例

var obj = {

birth: 1990,

getAge: function(){

console.log(new Date().getFullYear() - this.birth); //this指向obj对象

},

}

obj.getAge(); // 29

var obj = {

birth: 1990,

getAge: function () {

var b = this.birth; // 1990

var fn = function () {

return new Date().getFullYear() - this.birth; // this指向window或undefined

};

return fn();

}

};

obj.getAge();// NaN

var obj = {

birth: 1990,

getAge: function () {

var b = this.birth; // 1990

var fn = () => new Date().getFullYear() - this.birth; // this指向obj对象

return fn();

}

};

obj.getAge(); // 29

var obj = {

getAge: () => {

console.log(this); // window

}

};

obj.getAge(); //window

作为对象的属性时,this的指向则不再是对象本身了,箭头函数捕获的是obj{}这个对象的环境,然后这个环境的this指向的是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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