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和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18号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要求,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9年起即立足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管理需求、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需要,陆续启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并在研制过程中与联合国UN R155《关于就信息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和UN R156《关于就软件升级与软件升级管理体系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等国际法规充分协调。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外部连接安全、通信安全、软件升级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类、N类及至少装有1个电子控制单元的O类车辆,对于提升我国汽车产品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强化产业链风险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筑牢汽车信息安全防护基线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的实施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制定背景
标准框架
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车辆制造商应具备车辆全生命周期的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车辆的开发阶段,生产阶段及后生产阶段。
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基本要求从体系实施,供应商管理,风险评估,缓解措施,测试验证,安全监控等方面提出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检查与实验方法
同一型式判定
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
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以及用户告知、版本号读取、安全保护、先决条件、电量保障、失败处理等车辆软件升级功能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具备软件升级功能的M类、N类和O类车辆,为规范车企软件升级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落实软件升级监管政策奠定坚实的标准基础。
标准的实施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制定背景
标准框架
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
车辆要求
试验方法
同一型式判定
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数据记录、数据存储和读取、信息安全、耐撞性能、环境评价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和N类车辆配备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将为事故责任认定及原因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技术进步
标准的实施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如下要求:
-本标准除图像和视频数据元素,断电存储要求,数据读取要求之外的要求;
-车辆制造商提供数据读取方法,数据读取工具获取途径以及公开可获取的数据读取指导手册,确保能由第三方独立实现数据读取。
自2028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制定背景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等,为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事故判责及原因分析提供技术依据。
标准框架
技术要求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分为I型系统和II型系统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记录的数据元素应按照如下要求分为两级:
数据元素
数据存储
存储介质:车端非易失性存储器
存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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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型系统
时间段事件不应少于5次,时间戳事件不应少于25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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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型系统
连续数据不应少于8h,时间戳事件不应少于2500次
断电存储:至少记录事件记录起点至事件起点的数据
存储区域已满时,应满足标准规定的存储覆盖要求
数据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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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的数据读取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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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的数据读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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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的数据读取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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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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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启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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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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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撞性能要求
碰撞实验后,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记录的数据至少应与实验前的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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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适应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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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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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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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耐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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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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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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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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