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学习SAP①: 多准则核算>平行分类账

Note:本系列文章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笔记,会参考当前网络上前辈们发的帖子,SAP官方的相关文档,以及自己经历的项目,会尽自己所能完善知识点和解决方法,但因个人能力有限,难免疏漏,欢迎指正。

在当前国产ERP替代的大环境下,SAP顾问的生存空间被局限在了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分属公司以及中国的出海企业,对于这种类型的企业,ERP实施时,跨不过去的一个设置就是多准则账套并行,也就是SAP中的平行分类账。本文就SAP中的多会计准则核算相关内容进行梳理。

1. SAP实现多准则会计核算的方法 Parallel Accounting

新总账中提供两种显示平行分账的方法:基于会计科目表的方法(Account-Based Approach) 和 新总账中提供的平行分类账套(Ledger Approach)的方法。

新总账启用之前会通过启用国家科目表或集团科目表的方式处理多准则的会计核算。目前项目上只用使用ECC版本的公司还在使用。

集团公司/Local 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将国家科目表或集团科目表设置为自己的运营科目表,需要出具合并报表的跨国集团,一般是将按集团总部所在地的会计准则设置的科目表也就是集团科目表设置为运营科目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开启国家科目表,生成符合当地准则的会计报告。

系统体现上:同一科目有两套编号,国家科目表/集团科目表都有对应的运营科目编号基本上都是一对一的,生成凭证时,会同时记录到两套科目表中,两个准则之间的差异时,则单独生成非运营科目表的调整凭证。

因为这种方法未来使用的会非常非常少,所以就不在继续讨论了。主要精力用于学习平行分类账。

2. 平行分类账

如上一节中提到,平行分类账的开启配置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基于平行科目的,一种是基于的。

2.1 基于平行科目

在SAP Help Portal(documentation)中,关于平行科目的描述是这样的:Portrayal Using Additional Accounts,也就是对于企业将使用的不同会计准则处理方法的,方法相同的部分设置为Common科目,准则差异部分根据不同准则的需求,按准则设置特殊科目组。

From SAP Help Portal

这种方法近适用于集团使用的不同会计准则中差异很少,且针对各准则的特定科目较少的情况。实务中,采用的较少。如果确实有需求可以参考SAP Help Portal中的内容,SAP Help Portal

2.2 基于平行账套。

简单来说,就是在SAP后台配置中,对每个需要用到的会计准则设置对应的账套。比如,将集团所在地的准则设置为OL, 公司所在地准则设置为LL, 按照税法的准则设置为TL.

不同准则,采用同一套会计科目表。

公司业务记账时,一般情况下,输入/生成的FI凭证同时存储在3个不同的账套。对于专属某准则的凭证、单据录入,使用FB50L, FB60L, FB70L等。

今天暂时写到这里,会开一篇文专门写基于平行账套的平行分类账。因为有一次面试跟前辈沟通时,发现当前网络上有的中文资料,描述的平行分类账的相关内容并不完备。

谢谢伙伴们的关注,如果分享有误的地方请帮忙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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